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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中报(半年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则
一、统一截止窗口期
半年统计截止日:6月30日
业绩预告法定最晚节点:7月15日(半年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
二、分板块强制/自愿规则
1. 沪深主板(60、00、002、003开头)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必须在7月15日前披露预告:
1. 上半年净利润亏损
2. 上年亏、今年扭亏为盈
3. 盈利且净利润同比±50%以上
• 豁免:仅净利波动超50%、但去年半年EPS≤0.03元,可不用披露
• 沪主板、深主板中报预告强制规则一致
2. 创业板(300)、科创板(688)、北交所
中报业绩预告完全自愿,无强制披露要求
企业可6月底–7月15日主动发预增/预减;业绩差的公司可等到8月底正式财报再披露
三、市场披露节奏规律
1. 6月下旬–7月15日:预告集中披露期
主板预亏、预增、扭亏个股全部要在7.15前出公告;科创/创业板绩优股多主动提前披露
2. 7月15日后:不再新增强制中报预告
主板7.15前未发预告→上半年净利波动幅度<50%、且不亏损、不扭亏
3. 正式完整中报:7月1日—8月31日,8月31日为全市场法定披露截止日
四、补充要点
1. 7月15日是主板强制预告最后期限,逾期未披露会收到交易所问询、监管处罚
2. 若已发布预告后业绩发生大幅变动,需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3. 业绩快报无统一强制时间,股价异动、数据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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