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风电新美国关税信息更新-0516
———————————
1、关于东南亚关税豁免到期
今日美国白宫周四刊登声明,最主要变化系取消201双面组件关税的豁免(出口美国占比70%-80%)。
201关税是针对除美国外的所有国家均征收(有部分豁免国家,但东南亚四个国家不在其中),不包含双面组件。而针对双面组件关税豁免本身是否取消此前也发生过多次变动,组件一体化企业对此基本都有预期。
2022年8月拜登将到期的201关税再延长4年至2026年,后续详细税率为:2024.2.7-2025.2.6税率为14.25%,2025.2.7-2026.2.6税率为14%。
而其他均为拜登政府对东南亚两年关税豁免到期后预期内会征收的关税,主要系反规避关税(组件一体化企业基本通过在东南亚准备硅片/辅材产能可以应对)。
2、关于东南亚双反税(AD/CVD)
应美国
太阳能 制造贸易委员会于4月24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在当前阶段,涉及公司可以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时提交反倾销或反补贴税申诉书,申诉书被提交的 20 日内,美国商务部就申诉书是否包含征收一项关税必需要的要素和包含支持该申诉的申诉方合理可获的信息作出决定。
后续跟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6月10日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如果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都对倾销和损害作出肯定性终裁,则会执行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美国商务部将指示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对进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反倾销(初裁为现金保证金,终裁为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抵消/补偿不公平贸易行为。关税按进口产品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征收,相当于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
我们认为从美国当前光伏供需情况来看,基于本土产能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东南亚关税可以很大部分转嫁到终端。同时,美国本土建厂的电池/组件厂在贸易风险端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