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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15-06-24 09:49 1091431次浏览
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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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本来很不想开此帖,但000611蒙发在前期大幅上涨后的回撤我认为已过度了。大致分析如下:
1、背景介绍:今年初,现大股东“合慧”的实际控制人赵因涉案被拘(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大股东自身还有大量经济诉讼长期难以脱身,只有赵妻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的一切。大股东唯一的优质资产也是希望所在,就是持有000611的4000万股权。然而,前两年赵马因资金紧张曾签下的两项借款协议,把这4000万股权用于担保,引来今年王、沈两个争夺股权的诉讼。就在大股东举目无助之际,于盛夏的近段时间,“秋天”突然出现,其携“天首”另两大股东入主董事会,并任董事长。此时股价在一个月内翻番。然而,随着大股东与王、沈的两个诉讼近日一审均败诉,股价像秋风扫落叶般回落。“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拭目以待。
2、争夺股权的三方人物
天首是谁?中国首批合规PE(私募股权基金),在金融、投资、及产业资本领域管理1000亿资产的公司。而“秋天”是天首的董事长及代言人。
沈是谁?是河北掌握煤炭等矿产资源的老板。
王是谁?是000611在去年曾一度想转型大数据的引路者。
3、诉讼案情分析:
大股东与王、沈的一审诉讼,当时是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2年前已资金紧张,今年更无力偿还。作为法院,无钱偿还判大股东败诉并划转股权理所当然。而然,现在“天首”已出面,代或借款给大股东偿还这涉讼3、4亿资金毫无压力。因此马的态度立即转为积极上诉,今后二审法院将如何判?本人认为,大致是判大股东限期还款,若未能做到则划转股权。
在上述情况下,虽然大股东一审败诉,但我认为终审被扳回的可能性居大。当然,也存在在此期间双方进行和解的可能。退一步,即使大股东或天首预计到不能胜诉,则公司尽快启动定增,天首取得大股东之位也可(此为后备)。而一旦两则诉讼顺利和解或天首决定启动定增,公司将不排除随时停牌。
4、股权诉讼谁胜谁负及公司未来走向:
若王胜,则他只能拿到大股东“合慧”的股权,但并不能真正控制000611(见沈胜)。因此,王即使胜,对其也应是鸡肋。在获得一定“补偿”后提前和解的可能相对较大。
若沈胜,则他能拿到000611的4000万股权,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沈似乎与天首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解的可能性也较大。
若大股东胜,则天首加快顺利入主。按天首的背景及实力,给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并非难事。因为联想到天首的PE背景,有九鼎投资及赛伯乐可学。联想到天首的金融背景,则有互联网金融可参照(至少今年初以来000611也略有涉足该领域)。既使天首铩羽而归,000611作为3亿小盘低价(12元多)壳资源重组预期公司,落在谁的手上预计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或者美好的结局能否在秋天实现?拭目以待。
5、主要风险因素:(1)因2014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被*ST,若2015年报仍无法改变此非标意见将被暂停上市。(2)两则股权诉讼的解决不排除耗时较长。因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请衡量好风险承受能力再做出是否介入的决定。若介入也应控制好仓位水平。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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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迷小倩

17-02-20 18:42

0
不凡楼主,如先定增的话 ,再重组是不是要相隔18个月后才能实施。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大雪苍茫

17-02-20 00:20

0
谢谢楼主,先定增的可能确实比较大,6个亿也马马虎虎还不错,估计时间窗口也就是最近了。
Chinafly

17-02-19 23:58

0
只是按重组新规,大股东控股才三年多,不足五年,
只有借壳一条路了?
但是要求极苛刻啊!
wyh82435331

17-02-19 23:46

0
谢谢不凡兄解读
不凡

17-02-19 23:39

4
对周末出来的再融资新政,本人试图以通俗的文字,结合对天首的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1、上市公司在资本资产运作中通常的再融资主要有两种:一是非公开发行股份(俗称:定增),二是通过资产重组来融资。而这两项也是上市公司业务转型重组的最主要形式,也是本人最关注的方向。 
  2、本周末出台的再融资新政,基本只涉及上述中的第一种:“定增”,而对第二种“资产重组”中的融资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中需要“定增”的部分。因此,这次的再融资收紧,仍是有较大局限性的。
  3、就天首而言,若今后走纯“定增”路线,则大股东一次最多只可发行6440万股(总股本的20%),若按目前市价9元发行,融资规模近6亿,大股东持股比例可提高的27%的控股安全水平。若如此,总股本只扩大到3.86亿,仍是小盘股,大家不用担心股本大幅扩大。 
  4、若天首今后采取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来转型,则基本上与原来的规则相差不大。
  5、个人认为,天首存在先定增再重组的可能性,由于目前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13%,大股东对提高持股比例的需求迫切,而且目前定增的市价水平尚易处于低位。若先完成定增在启动重组,对大股东而言,今后的灵活性会大些。当然,我更希望启动重组一揽子解决问题更好,只是可能会复杂些。 
  6、天首已很多年无再融资,目前随时可启动“定增”。而启动“重组”的限制时间则在3月初到期。不管如何,本人仍持有等天首转型重组。仅供参考。
dh0922

17-02-19 20:17

3
有很多人又开始像16年底担心秋天不能扭亏一样了,说实话秋天的魄力和实力真比 绝大多数人强,要不人家是上市公司董事长,而你却只是个几百几千最多几万股的小股东,还是指着人家秋天重组赚钱的小股东,还是去年那句话,你信他或者信不凡那就持有等着,别成天叽叽歪歪的,担心这怕那的,有点什么就让别人给你解读一下,不信卖了换别的就完事了。你能想到的秋天会想不到,秋天对这个市场没你明白?别老拿自己的想法去想别人,既然想玩重组赚乌鸡变凤凰的钱就有点耐性,什么叫财不入急门。
soap

17-02-19 17:20

0
转发: 


详细解读"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之区别

  上周五收市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对再融资的玩法进行了规范,主要对增发数量、两次募集zi金时间跨度和定价给予了规范和严控!

  可一石激起千层浪,市场除了对再融资新规的解读逐步延伸到了重组并购层面,市场各种解读声音都有,且欲演欲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算不散非公开发行再融资?

  2、借壳算不算再融资?如果算借壳已无可能!

  3、产业并购算不算再融资?

  4、整体上市和大股东资产注入算不算再融资?

  昨天晚上也就是2月19日证监会又以“自问自答”的方式给予了进一步的补锅,主要意思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政策调整后,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还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证监会的也真够忙的,大周末的还要监控舆论,给予补锅![笑][大笑][赚大了]

  嚓,说的很清楚了!可你妹的怎么一大早还有人再疑惑,不是去年9月严打借壳的时候就“取消配套再融资了"了么?听这意思,并购重组、借壳还能再融资?

  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阐述下"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包含借壳的区别”,以正视听:

一、行为不同

  主要区别就是是否存在发行股权方式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是直接向不超过10人以现金方式增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借壳)主要为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资产并个别包含配套再融资的行为!

二、适用法规不同

  非公开发行股票 (再融资)适用于上周末修正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而重大资产重组(包含借壳)适用于2016年9月8日修正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而根据最新的解释说明,其中涉及配套再融资内容适用于上周末修正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三、审核部门和程序不同

  非公开发行股票 (再融资) 主管部门(核心)为发行监管部,审核为主板(创业板)发行审核惟愿会 ;重大资产重组(包含借壳) 主管部门为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为并购重组审核惟愿会 !注意二者排队都排的不是一个队的!

四、重大资产重组之解析

  还是有点晕是不是?重大资产重组是个什么东东?好复杂啊,怎么界定?你妹的到底可以不可以配套再融资?

  其实重大资产重组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下载了仔细看看,至于为了阐述清楚,现在将市场主要存在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简要阐述下:

  1、借壳 :涉及到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这个最敏感的资本运作手段,主要界定有两点,一是实际控制人变更(60个月),二是收购资产规模和来源,主要参考第十三条规定,这种情形根据去年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第44条“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除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外,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规定及“借壳”是取消配套再融资的,而其他情形是可以继续配套再融资!新规下的案例参考$天兴仪表(SZ 000710 )$ !还有这个和产业并购的区别也在于对跨行业是没有限制的!而产业并购就有相应的限制!

  注:对于“借壳”从证监会和刘641竹席的一贯作风是要严控和打压的,但资源优化是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所以符合国家战略的实实在在的借壳,证监会并没有卡死,而且还是支持的!但审核是从严的,首先是按照IPO的标准审核的,同时对注入资产的估值和盈利的可延续性,注入资产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支持类资产比较关注,严防“脱实向虚”,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

  2、整体上市(消除同业竞争):整体上市的主要界定是收购资产规模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变更,没有变更就是整体上市而不是“借壳”,这种情形按照《管理办法》是可以配套再融资的,但对配套再融资的使用是有要求的,其重组配套融资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昨天证监会补锅的解释说明,所含配套再融资是适用于上周末新修改的《实施细则》的,对时间跨度、定价机制、锁定期限和融资规模进行了限制!

  对于整体上市,证监会是大力支持的,这主要是因为涉及到这个层面的大都是央-企、国企,而现在国家战略为国有资产的整合并购是大势所趋,证监会不支持就是不讲政治,641还是不能触这个霉头!去年的$*ST黑豹(SH 600760 )$ 就属于这种情形,大家可以看到方案是含有配套再融资的!

  3、产业并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来完成做大做强,这里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同时大部分不涉及资产规模过于大的情况(也就是俗称的蛇吞象),注意不是不可以,是这种情形目前证监会是严防曲线借壳的情况!通过各种手段(比如放弃和委托投票表决权、增发后原股东减持让渡第一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和新联合一致行动人)从而变相借壳的情况,是这类并购证监会严控严打的情形。注意这种情形也是可以配套再融资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昨天证监会补锅的解释说明,产业并购所含配套再融资是适用于上周末新修改的《实施细则》的,对时间跨度、定价机制、锁定期限和融资规模进行了限制!

  对于产业并购,证监会总体上是支持的,鼓励同行业的兼并重组的!但对于曲线借壳、虚假重组、忽悠式重组、跨行业并购、并购资金入虚是严格监控的,同时对收购资产的合理估值、商誉处置、盈利预测延续性有严格的监管控制!这种案例很多,大家可以找来学下,主要分辨还是看是不是出现变相借壳的苗头和跨行业并购的可能!

  五、总之:继去年9.8日以证监会规范“借壳”修正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刚刚以规范“再融资”而修正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监管思路变化来看,都在阐述641作为竹席的执政思路,加大IPO、控制再融资、打压借壳炒作!但对于真正的借壳和产业并购还是支持的!在这两种政策的影响下,个人估计对于市场内壳的价格会不断下移!其实这有什么不好呢?现在这么贵的壳,而且取消了配套再融资,即便借壳的市场收益率也不高!如果壳费下来了,借壳的暴利就会再次出现!想当年我搞 000555 的时候,壳费几个亿,轻松获利三倍以上!至于对长期对市场内资金的引导,可能逐步会向所谓的蓝筹和优质成长股转移了!
民兵

17-02-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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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近两年,股权没搞定,主业没方向,重组搞黄了,增发有麻烦。还是实力和魄力有问题啊!
zmg718

17-02-19 15:28

0
等股权确定归属,转让股权了
大雪苍茫

17-02-19 13:02

0
楼主理解最权威,有空为大家解读下,持有理由有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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