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4263790/2013-27281 主题分类: 其他 ; 文件
[淘股吧]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13年09月13日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奉发改投〔2013〕238号
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准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的请示》(甬韦尔德字〔2013〕1号)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机械装备产业的信息化、成套化、集聚化、创新化、国际化发展,同意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0万美元。其中股东甲中国李丹出资13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3%;股东乙新加坡贾庆伟出资1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股东丙中国印敏曙出资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股东丁中国王国驹出资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奉化市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5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18289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新建厂房等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83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新增装配生产线、输送设备、检测实验等生产设备169台(套),其中进口设备86台(套),用汇170.35万美元。
五、项目总投资及来源:该项目总投资458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七、核准文件的相关资料分别是:《关于要求核准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的请示》(甬韦尔德字〔2013〕1号)、《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智能工业机器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02301023号)、合作协议书及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公证书、交地确认书、银行资信证明及贷款意向、审计报告、《奉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