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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会被骗?——揭“实盘神器”之交割单制作软件

14-09-20 09:49 308378次浏览
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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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本论坛发了一个贴《你为什么会被骗?——致初入股市的股友们。》

链接:http://www.tgb.cn/Article/1053397/1
有行情起来,成交急速放大。两市成交量稳定在3000亿的日子已经很久了:

新股民在跑步进场,于是很有必要再发一个你为什么会被骗系列之二:揭“实盘神器”之交割单制作软件。

这款“神器”价格极为便宜,具体请看截图为证:




实践出真知,有实验才有发言权:
使用该股票交割单制作,和真实交割单一摸一样,添加自动生成账户姓名,股东账号,成交日期,买入卖出操作,可用资金余额等和真实交割单一摸一样,还可以制作任意版本,任意界面的交割买卖以及持仓信息,委托信息,资金流水等等等任意操作界面。

有了这款“神器”,股神就诞生了。和真实的区别就是千万不要让“股神”的粉丝用他的交易软件登陆股神的账户,因为使用这种交割单软件只能是电脑端,而不会连接券商的客户端滴。

新股民们,老股民们,本帖的下面的回复还将有跟踪报道,并且本人还将在未来不定期自己顶上本帖,因为本人的ID就叫偷着乐-----------尽一切可能在现实或网络做一些能称为善的事,一定会有福报的。本ID已经相信且确信这一点了。

因此,偶尔进来的朋友,请顺手顶一下本贴,你也会有福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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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着乐

17-08-1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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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止盈是艺术,更是技术俗话说,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
很多人没赚到钱,很大原因就是没有及时止盈。止盈是门艺术,更是一门技术。
为何要止盈盈利是每个人都想的,止盈了后又大涨,自个不是亏损了,放着钱不赚是不是傻?
事实上,真的不傻!!!!
对比沪深300指数和标普500指数自上市以来的走势,明显对比下可以发现,A股政策市波动极大,牛短熊长是主旋律,而标普500指数更具有价值投资价值。
更近一方面来看,下图是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每两周定投中小板300ETF联接基金的收益图。
从图中看出,定投开始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是亏损的,但只要投资者坚持不懈,终将迎来收获,到2015年6月份,定投收益达到143%,年化收益率近25%,相当不错的一个收益。但如果投资者不会止盈,7个月之后,定投收益将快速降至不足12%,可谓一夜回到解放前。
因此,定投止盈是关键。
技术分析法不同股市有三大门派,技术流派、基本面派、消息派,技术分析法当然属于技术流派。
我们日常听的K线、MACD、KDJ、BOLL、RSI等是技术流派最常用的指标。使用技术分析法进行定投止损需要你选择一个技术指标,当该指标跌破某一点位时止损或者止盈。
这种方法不仅需要你懂的一定的技术分析知识,而且技术流派内部也分为五大流派,理论基础不同,运用的指标不同,难免会有偏差。
最不推荐!

市场情绪法在我大中国不论是玩股票,还是期货、外汇或者黄金,都有个神奇的物种,中国大妈(大爷)。
2013年中国大妈在黄金市场一战成名,生生逼空了华尔街做空大鳄。
2016年螺纹钢期货暴涨,导致期货公司开户爆了。随后螺纹钢走势的确下跌,但至今早已涨回来,甚至创新高。
在我看来,市场情绪这是一个很悬的东西。当做反向指标,可以关注,但不可以绝对化。
目标收益法王健林说要设立一个小目标,定投也一样,设置一个能够让自己满意的止盈的目标收益,持续定投,达到目标收益率即赎回,不论后面再怎么涨都不要后悔。
目前腾讯理财通、南方基金、富国基金均有·目标盈·这样一个定投设置,自动买入、自动检测、自动赎回、自动滚投。
腾讯理财通内的基金仅限于指数型基金,南方和富国两家基金公司也仅限于自家产品。
既然要设置目标,就要有参照物,以何为参照呢?
如果你心理没有明确的比照物,那么跑赢各种费用则是底线了,大家肯定不愿意赚了点钱还不够交申购费、赎回费这些乱七八糟费用的吧。摩斯就有一位朋友,只要收益率超过申购费和赎回费就不亏。
除此之外,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都是可选择的,目前,混合型基金的普遍比较基准是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如果你买的基金跑赢了沪深300指数,多半也会跑赢比较基准的。
目标收益法也有个缺陷,就是没设置时间区间,如果你买入一只基金拿了两年还没达到目标收益率,这时间成本花费的就多了。
价值平均策略定期定额投资法为广大基民所熟悉,该方法方便、固定,可以在低点买入更多,高点买入更少,相较于一次性投资有可能获得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收益。但该方法并非最好的长期持续投资法。
价值平均策略应运而生,并被大量实证证明优于定期定额。

在定期定额投资法中,我们设置的是每月固定的时间、固定的投资额,根据假设的回报率,相信若干年后我们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产净值。与此相比,价值平均策略关注的不是每月固定投入多少,而是每月我们的资产净值固定上升多少。
很简单的例子,假如我们希望在未来50个月中可以拥有价值5万元的基金,那么我们可以计划在这50个月中每个月基金市值增加1000元———请注意,是基金市值增加1000元,而非购买1000元基金。
举个例子吧,假设第一个月你以1元净值买入了1000份净值,次月股市表现大好,你买的基金净值变成了1.2元,即你的基金市值变为1200元。若按照定期定额法,下一个月你需要购买的基金数额依旧是1000元,但是对价值平均策略则不同了,我们要求的只是到第二个月末基金的市值达到2000元,既然现在已经有1200元了,那么我们当月只需要投入800元买入666.67份基金即可。
假设下一个月股市表现更好,基金净值快速上涨到1.9元,那么持有的1666.67份市值便达到3166.67元,根据实现设定,我们当月只需要3000元基金市值就可以了,所以我们不但不应该继续购买基金,反而需要赎回166.67元的基金,即87.72份,此时还持有1578.28份。
股市有涨有跌,若下个月出现了不小的跌幅,基金净值缩水到1.6元,那么所持有的份额便仅价值2525.248元了,根据事先设定第四个月我们的基金市值应该达到4000元,这就意味着当月我们必须加大投入,实际需要投入的金额为4000-2525.248=1474.752元。
很显然,价值平均策略在基金表现太好的时候会减少购买数量甚至减持,而在基金表现较差净值下跌时则会增加购买的数量———若我们相信股市总是呈现螺旋式上升行情的话,那么长期来看价值平均策略可以比定期定额投资法在高点买入更少的份额,而在低点买入更低的份额,从而获得更佳的回报。
价值平均策略是一个自带止盈过滤的智能定投策略。但当前的各家产品在设置定投时并没有自动计算的选择,每次变动需要买或者卖多少需要自己计算。
偷着乐

17-08-1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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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师的第一条原则都是不赔钱马克·泰尔在《巴菲特和索罗斯的投资惯》一书中,总结了这两位大师致胜的23种惯,而两位共同的第一个投资惯就是不赔钱,这是两位投资大师的投资基石。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看起来是废话一句,但实际上很难参透。
为什么要不赔钱? @今日话题 @方舟88
第一、本钱就像一个人的生命一样,保本就是保命,保本就是生存。赔钱就是失去生命的一个部分。
第二、避免错误比摆脱错误容易得多。这是巴菲特的一句名言。如果一个人的资金亏损50%,要赚回这个资金,投资得翻倍才行。亏损50%容易,但要翻倍那何其难啊!
第三、要保本,你就会长期研究并耐心等待你所要投资的目标,自然就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怎样会赔钱?
第一、只看到赚钱的机会,而忽视了这个机会背后的风险。
第二、听信内部消息,依靠内部消息做投资决定,慢慢形成一个依赖外在消息的投资惯,再也不会自己研究,也不再相信自己的研究。由于投资的依据建立在别人提供的消息上面,消息本身的模糊含混,使得这种投资的涨跌都让人心神不定,在恐慌之中煎熬,虽然可能赚钱,但赚的是痛苦钱,是短寿的钱。更有可能是,某一个错误的消息让你赔光所有的投资。通过消息赚了10次,但可能一次赔光。
第三、对公司的研究浮光掠影,一知半解。只看到了不重要的一面,忽视了影响公司发展根基的因素,从而投资亏损。
怎样才能保持不赔钱呢?
第一、你的资金的性质,是长线资金还是短线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借贷资金?你是不是已经考虑自己人生中的重大风险?如果在投资之前,已经为全家人员买了重大疾病的保险,留足了生活费,并且还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入,你投入是自有资金并可以放在股市至少达到5年以上。那么从资金的性质来看,你就具备了不赔钱的基础。不然的话,本来计划的长线投资,如果因为资金的性质,可能要在股价波动处于底部的时候出局,那么赔钱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第二、你投资的期限是长线还是短线,如果是短线,那么很可能碰到个股和大盘调整,你算账的时候,就不得不承受数目上的亏损。如果是长线,那么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说,人类或者一个国家的经济总是处在发展之中,符合价值投资条件的公司也在发展之中,总在增长之中,短期看来亏损的股票,随着投资年限的延长,也一定会在企业的发展中获得丰厚的利润。投资的长期限也是不赔钱的一个基础。
第三、选择什么样的股票?其实选股票的时候,不是选股票而是选公司,你必须像一个企业的所有者一样来看待这个公司的价值,而不是来回波动的股价。首先要估值,估值法有多种,可以参照巴菲特的未来的所有者收益加上利率折现来估值,最终目标是获得尽量大的安全空间,也就是以尽可能以低于价值的价格买入股票(格雷厄姆的安全边际概念)。在一个炒作气氛浓厚的市场,恰恰给了价值投资者机会,很多真正有投资价值的股票,由于股价太高,把那些买低价股的投机者吓跑了,而把好股票留给了投资者。另外,快速增长的公司,随着业绩的增长,也给价值投资者越来越大的安全空间,所以查理·芒格说,对于优质的公司,可以给出很高的溢价。
第四、选择股票要按照什么标准?我觉得按照菲利普·费舍《怎样选择成长股》的15个标准就足够了。
第五、在买入一只股票时就已经作出了何时卖出的决定,设定一些条件,比如公司开始多元化发展,或者公司的灵魂人物出现变动,或者股价短期内体现了公司3-5年的价值。
就像开车的前提是保命一样,但开车时你不会总想到保命,只要你跟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注意踩刹车,撞车危害自己生命的概率是很小的。开车保命其实已经蕴含在整个开车的系统中。投资不赔钱的概念,也不是对每一笔投资总考虑保本的问题,也不关心短期的股价涨跌,只要遵照不赔钱的前提选择公司、进行合理估价、确立卖出条件,也就是说建立一个投资系统,那么只要按照这个系统去运作,不赔钱自然在其中。
投资这件既简单又复杂的事情,其实涉及两个哲学主题:
一是世界是如何运转的?如果说世界整体运转是有一定之规的,那么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同样有一定的准则。问题是世界到底是如何运转的,这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对投资的思考就是欠缺的,那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投资哲学很难是稳定的。索罗斯一生就是在践行他老师波普的哲学,他的成功一定意义上是哲学的成功。
二是人性是如何运转的?经过几万年的进化,人类到底有多少进步?人类的那些动物性或者说弱点到底有多大改进?比如贪婪,比如恐惧,比如胆小,比如疯狂。人类真的能吸取以往的教训吗?还是更多情况下,人类总是得了遗忘症。具体到某一个民族如中国,他的民族性又如何呢?一方面过于保守,一方面过于开放;一方面过于胆怯,一方面胆大包天。不同的历史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性格,在对待物质和金钱是又会发生怎样的错位,怎样偏离常识,不仅有地理的因素,也有政治的背景,更有文化的传承。
偷着乐

17-08-1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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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银行对公业务要小心了!文 /赵鹞,本文是作者授权九卦金融圈发布,原载于财新网。
九卦姐:近日,微信团队公布了一则消息:微信支付智慧生态进一步开放,面向商户开放交易数据能力。现在起,商户通过手机可以及时、便捷地获取每日经营数据与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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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消息波澜不惊,但这将是微信平台的战略级产品,对银行对公业务将产生强烈作用!为此,作者赵鹞把他在2016年3月发表在财新网文章,重新发出来供银行同业参考。

最近,微信发布官方消息称,企业微信将于近一两个月内发布,目前正在打磨阶段,前期邀请了部分企业进行内测。据了解,企业微信包括ios、android、mac、windows等多个版本,将同步上线,企业可免费使用。在产品设计上,微信方面称,首先希望它是一个好用的基础办公沟通工具,这个是最基础和最实用的功能服务。其次,会有一些贴合办公场景的特色功能和OA工具。
该消息低调放出,市场波澜不惊,但笔者无法淡定了,作为银行从业者,笔者要大喊一声:
企业微信,银行务必小心了!
其实,企业微信不是什么特别新颖的独创,本质属于“协同软件”(collaborative software)的一种。所谓“协同软件”是旨在帮助人们参与一个共同任务以实现其目标的计算机软件。它通常不是使个体在物理上的同一地点办公,而是通过互联网连接在一起工作,还包括远程访问存储系统以获得共享的数据文件,以便分布式工作组的成员可访问、修改和检索。
诸如Lotus notes、Google Docs、G-talk等等传统的协同软件主要关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往与合作,仅侧重于点对点协同(P-P协同)与点对面协同(P-S 协同),并不会影响组织层面的协调、磨合和变革。
然而,随着社交网络(SNS)的兴起,“弹性网络协同”(S型协同)被认为将极大地改变现有组织模式。它是一种建立组织中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一个将所有因素都连接起来的网络,并为每个人提供建立作用力的方法和手段;能够观测、记录、计算和评价组织中协同作用力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当网络中某个节点产生行动的时候,所有与之相关的节点都能响应,并基于最大的作用力进行协同,从而达到组织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共同最大化。
正如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的“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基于社交网络的弹性网络协同是打通企业2B2C的关键通道,将极大地改变企业的模式与内涵。特别是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将从企业微信这样的社交网络与OA(办公自动化)、ERP(企业资源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FM(财务管理)、HRM(人力资源管理)、SCM(供应链管理)等各种企业应用软件百搭的企业社交平台上实现柔性化、网状化、共享式的生产、营销、消费、组织活动。使得共享经济从消费端跃升到生产端。
如果说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弱化了传统银行与个人客户的紧密联系,使银行在个人业务方面通道化,那么中国特有的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企业社交平台的出现也会极大影响未来我国银行的对公业务:
一是直接影响对公客户关系。
传统银行依赖的关系营销、情感营销以及资源营销的效果可能受企业社交平台影响而受到削弱。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向企业社交平台迁移会因逐渐主动融入企业社交平台所提供的各类开放式场景,而逐渐减少企业与银行的直接联系,迫使使得银行不得不在平台上开放自己的金融服务。
二是动摇银行对公结算根基。
对公结算是传统银行立行兴业的根本。继个人支付业务被第三方支付机构侵蚀后,企业社交平台的出现、商户二维码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很有可能继续侵蚀银行的对公客户,逐渐从普通商户渗透到中小生产型企业。
三是弱化银行信息中介优势。
传统银行依靠“三张表”和尽职调查形成了庞大的对公客户数据库,获得自己独有的信息优势与风控能力(但仍旧是相对静态的)。随着企业社交平台的出现,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各项活动均在该平台上开展,这时银行的信息优势则在平台的大数据能力面前相形见绌。不排除银行向平台购买数据的可能。
四是冲击银行小微信贷业务。
传统银行的小微信贷业务基本还是依赖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企业社交平台的出现,结合互联网金融模式,必将形成面向企业的集支付结算、投融资以及电子商务服务等为一体B端闭环。平台上的企业有机会获得多渠道、多品种、小额度的信用贷款服务,并且能够真正实现大数据的小额、分散的风险管理优势。这种不依赖于大型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或称平台融资模式必将受到小微企业的欢迎。
五是抢夺银行现金管理市场。
传统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多面向大型集团企业,银行现金管理系统与企业的ERP对接,实现实时、个性化、定制的现金管理服务。由于ERP的高门槛,导致中小企业很难获得现金管理服务,顶多还是企业网银层面的。企业社交平台的作用无异于一个低门槛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对公电子支付,完全可以向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自助化的支付结算、资金归集、投资理财、融资便利等多种金融服务。现在,不少银行正准备开拓中小企业现金管理这片蓝海市场,未来,不得不面对有着企业社交平台优势的互联网金融巨头的正面竞争。
六是重塑公私联动方式。
银行的公私联动一直是其交叉营销的重要方式,通过批量开立工资账户、集体营销信用卡等多种营销方式实现银行对公、对私业务的良性互动。但这种互动只是银行单方面的,而不是银行与企业的内在联动。企业社交平台则能在帮助企业解决2B2C市场营销的同时,“嵌入式”地实现平台与企业、与企业高管、职工的信息交互,对公、对私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就更容易渗透入企业需求的方方面面。
总之,蚂蚁金服依靠淘宝、天猫获得了个人用户的青睐,未来不排除腾讯依靠企业微信这一企业社交平台获得企业用户的拥趸,其根本原因就是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深刻改变了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行为偏好与资源配置模式,BATJ等互联网巨头深度融合进了共享经济生态。尽管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技术本源上是欧美的Fintech(金融科技),但中国特有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容不得传统银行天真地以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应“互为补充”。传统银行已经在消费端先输一局,不能再在生产端再走麦城了。
偷着乐

17-08-1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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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向新加坡模式靠拢,北京打响了第一枪?导读:“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
“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北京市住今天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点燃了朋友圈,显然政策之前已经充分酝酿。今年7月份住建部已下发《关于同意南京市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新公布的文件,其精神基本是住建部文件的延伸。
市场关注的有两点: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分析:这就是你们想要的租购同权。
现实是,本来学位房供给已经不够,买学区房的都不一定能上得了学,再加上实践中8类N个证明累断父母的腰。因此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新的政策一定是零和游戏。本身是供给问题,优质供给不增加,需求端又激增,一部分人收益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被侵犯(买了学区房的一定会不满意)。文件有一句话,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这句话是个万金油。看吧,你懂得。
anyway,从字面出发,未来无房北京户籍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难度降低了。西城区海淀区的房租一定继续上涨也在预期之中,政策要求是租赁房产且稳定就业3年以上,一定会出现北京集体户增加去西城、东城、海淀租房的现象。
另外一条:“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分析:这句话核心是要解决年轻公务员的住房问题,新加坡的翻版。
租购同权,这是中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第一步,某种意义上标志着中国房地产制度从香港模式向新加坡模式过渡。
文章:重磅!北京租房新政出炉: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对于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也即,集体户口可落户至公租房。
以下为全文: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31号)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社区、村基层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做好出租住房的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三)加大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
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主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荐住房租赁企业或项目,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研究制定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
二、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符合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要求,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具体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
(二)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
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1.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
2.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3.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4.住房租赁各方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其他相关方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和披露。
5.相关部门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记录、累积的市场主体的评价信息和核查结果,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别化服务、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范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并确保出租住房符合以下条件:
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4.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出租人承担出租住房设施设备维修责任,出租住房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情形除外。
(二)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订立
1.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住房基本情况、租金、租期、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
2.鼓励当事人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
3.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三)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
1.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2.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
3.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如实推送给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登记备案。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权属信息、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验服务。
5.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定期对出租住房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实际居住情况与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当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予以注记。
(四)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
1.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2.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3.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五)保障承租人合法稳定居住
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六)规范承租人使用出租住房的行为
1.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七)加强对住房租赁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租赁当事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并披露,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
(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出租住房的权属证明,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屋状况说明书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签署。
2.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
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收费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收费有关的事项,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4.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住房租赁当事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二)促进住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
1.住房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相应变更备案。
2.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出租人责任,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管理流程、服务标准等,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出租条件并适宜居住。
3.住房租赁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
4.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经营主体,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
(三)加强住房租赁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
(四)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赁,按照本通知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北京2017年8月17日《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的点评表示,从此类政策的创新点来看,主要是以下三点。
第一是明确了租房可以享受入学等机会,这也是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内容。这从侧面说明了一点,即当前对于租赁市场来说,各类房源的供应在加大力度,因此相关房企也会具备一个较好的投资意向。随着租赁福利的增加,后续租赁市场的投资前景也会上升,租赁需求也会积极释放。
第二是办居住证等不需要租房合同,这样对于一些个人房源的出租会有一个较好的利益,从侧面也说明了一点,即此类租赁背后的各类行政成本会压缩,进而有助于租赁市场的活跃,也是便民的体现。
第三是提到了网络平台的交易,这也是后续网络化管理租赁业务的导向,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租赁需求释放,同时增强租赁业务的把控、促进租赁市场的第三方监管等都有积极的利好。
相关阅读:迈向购租并举! 北京租房新政出炉!来源:京房字*(ID:jingfangzi)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北京的住房租赁新政要出炉啦!这一次,可谓是实实在在地赋权给租房户,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务。
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以后租房要在监管平台上备案了,政府将发布很多便民措施。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租金最好按月收取。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就应退回押金。出租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房屋若买卖继承赠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打击二房东。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
以下是详细解读。
用来住的房子,不一定要有产权。
最近住房租赁特别热,无论是北京还是全国,那么为什么住房租赁这么受关注?我们先来说一下背景。
要知道,这一轮调控背后,有着非常明晰的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也就是大家已经非常熟的那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去年年底,中央指出,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可以说,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5月,住建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的意见,就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更是推出了多项新政策新措施。
此次新政出台,意味着北京是全国首个出台贯彻落实地方政策的城市。请注意,说的首个,是指实打实出台地方政策的哈。
同时,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北京也走在了前列。“此次北京市出台加快住房租赁发展的新政,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京房字专家组成员表示,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是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之一,无论是从近期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还是此次住房租赁新政,都是北京逐步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具体举措。这也是“317”以来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新政有4大亮点,北京将设统一的监管平台。
再给大家概括一下,此次北京住房租赁新政的四大亮点。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这个平台将起到服务和监管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政府通过平台为租赁双方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租赁行为的备案等服务,并纳入了信用体系,还能起到有效监管租赁市场各方行为的作用,使租赁市场更加规范。
梳理1000多个关于租房纠纷的起诉和向我们的投诉发现,很多人租房之所以出问题,都是没有选择正规中介,或者哪怕选择了正规中介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去维护自身权益。以后有了备案,相当于对租户和房主来说就有了多一层的租赁行为证据,这是个好事儿。
二是此次北京的新政,更多地突出了政府对租赁市场和租赁双方的服务意识。
比如纳入平台的合法租赁,相当于和多部门联网了。如果租户需要申领居住证,出租人和承租人不用再携带大量的纸质材料去办事窗口办,窗口可以直接调取信息,方便了租赁当事人。同时,本市还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住房。
三是此次北京对于租赁的赋权也下了很大力度,在户籍、教育等方面赋予了承租家庭一些切切实实的权益,在逐步实现“购租并举”上迈出了一大步。
次新政中给予租赁多项赋权,并且是承租家庭最需要的权益。
比如,租住公租房可以办理户籍迁入,这使得很多集体户口无房家庭看到了福音;同时,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是众多租房家庭关心的。
四是在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方面。
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租赁行为,才能使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将租房作为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不过,目前租赁市场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租金随意涨价、租客时常被迫搬家等。此次北京在新政中,对于规范租赁双方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合同期内出租房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等,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多项新政向租房人权益倾斜
在这次征求意见稿的拟定过程中,很多项新政,都是向培育健康的租房市场、尤其是向租房人倾斜的。下面是具体的新政解读:
一、网络交易平台上完成租房
根据《通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连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是一个“大后台”,这个大后台并不对普通的租房者或者出租者,它是为住房租赁提供备案等政府服务。而且它是和各部门联网的,在这个“大后台”上进行的备案等服务,将来也会为租赁双方办理居住证等服务提供便利。
那么对外的则是各个网络交易平台,包括中介、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等,这些平台提供和租赁双方有关的各类服务,比如发布房源,网上签约等等,租赁双方通过这些对外的平台达成交易,这些网络交易平台把备案的申请传输给政府的“大后台”,进行登记备案等服务。
也就是说,和房东和房客发生关系的,还是这些网络交易平台,今后房东和房客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完成租房交易。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网络交易平台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符合“大后台”的要求,才能准入,对接政府的“大后台”,提供服务。
可以说,相比以前杂乱的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相比,今后在北京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合法合规的平台,才能对接政府的后台,提供住房租赁服务。
这对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好消息,·京房字·提示各位,登录这些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房屋租赁会更加规范、安全。实在不行,大家也要记得找地方备案,备案,备案。
新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方式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很方便地申请办理,也可以由区住建委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
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要包括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
网络交易平台要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才能推送给政府的监管平台。
二、关于“购租并举” 北京迈出一大步
最近一段时间,“购租同权”这个话题确实很热。
但说句实在话,以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特大城市要完全做到“购租同权”还不太可能,相信大家也很容易理解这一点。
不过,此次北京的租房新政,在租赁赋权上,是给予了一些切切实实的新举措。可以说在“购租并举”上,迈出了很实在的一大步。
当下的社会,对于租赁赋权方面,和租房者最为相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户口,二是子女教育。
先说户口,很长一段时间,·京房字·的后台接到了众多集体户籍粉丝的询问,就是如果不买房的话,户口就无法从集体户中迁出,这就面临了孩子上学等生活中诸多难题,很不方便。这些粉丝呼吁,应该首先从公租房先放开,允许租住公租房的集体户籍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入。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集体户口的大利好!
不过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目前承租公租房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的相关规定正在制定当中,待该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就可以办理啦。
另外,子女上学问题同样是大家最关心的。
其实对于租房入学问题,非京籍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关规定,比如非京籍家庭持“五证”可办理等。
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而对于京籍家庭来说,之前依据租房来入学是没有的。京籍家庭要么是户籍所在地,要么是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
那么,对于一些无房的京籍家庭,如果夫妻的户口与工作地不在一个区,那么子女上学就会非常不方便。
因此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主要是针对京籍无房家庭的。
按照新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举个例子大家更容易懂:一户延庆户口的无房家庭,如果夫妻有一方在西城区工作,而且在西城区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平台上备案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西城区入学。
但要注意的是,是在该区入学,并不是学区入学。也就是说,即便是租的是实验二小学区内住房,也不一定就在实验二小上学。会根据该区的学位等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如果某个学区的学位已满,那可能会协调到相邻学区的学校。
总之,这次是市里的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定的大原则,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是由各区来制定的。
三、服务办居住证不用再提交租房合同了
除了落户和上学,此次北京的新政中,政府还提供了多项人性化便民的服务。
根据《通知》,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将来通过平台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相关部门会实现联网共享,这就方便了租赁当事人办理各种和自己生活的事项。
举个例子,过去,办理居住证需要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要出示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比如租房合同等。而未来,住建委会将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传输给公安部门,租客再办理居住证等就可以直接去窗口,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很方便的办理了。
《通知》中也很明确的写出,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请居住证。
此外,承租人符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直接申请租金补贴,也不用再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了。
四、保护租赁当事人权益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当前,租赁市场确实有不少的乱象,让一些房东和租客都有顾虑。
此前·京房字·曾对房屋租赁进行的调查显示,对于房东来说,租赁房屋最担心的是租到不靠谱的租客,租客不按期缴纳租金,毁坏房屋,拖欠水电费或者上网费,冒充个人租赁的中介业务员转租或租客充当二房东转租、群租甚至租赁房屋用于不法用途牵扯房主等。
对租客来说,租房最担心的是遇到假房源被骗租金、押金或中介费,遇到黑中介维权困难,遭遇二房东后权益受损得不到保护,房主随意克扣押金,房主任意涨房租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不赔偿等。
此次新政对于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作出了多项细致的规定。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房屋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的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最后,再明确一下什么样的住房才能出租。
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4、人居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标准。(即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偷着乐

17-08-1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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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铺的没落,看城市空间秩序的颠覆文|孙不熟
因为做购房咨询,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是,某某城市的商铺还能不能买?对此,我的回答一直是:商铺,别买,任何城市都别买。
我们先不讲数据,先分享生活中的几个小见闻。
移动互联网出现后的这几年,我发现我的日常消费和临街商铺的关系越来越少了。比如我很喜欢的一个湖北菜馆,菜做得不错,但一般人找不到,因为它开在一个小区里,因为不沿街,那里几乎没有散客,基本上都是熟客,还有一些是通过团购网站找过来的。
我常去的一个理发店,是租住在一个公寓楼里,那里也几乎没有散客,基本上都是熟客,还有就是通过团购网站找过来的。不同于沿街的理发店,公寓的租金很低,老板的经营压力小,所以不要求店员搞推销,所以整个服务的过程是安静和友好的,而且价格比沿街理发店便宜。
还有,最近两年我发现我们小区的一些别墅多了许多生活气息,那些别墅因为入住率低,所以杂草丛生,接近废弃的状态,但最近两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本荒废的别墅,现在变身为民宿、homeparty、小健身房、美容院、小茶馆、培训班、艺术工作室,业态非常的丰富,前来消费的顾客也基本上都是时髦男女。跟前面说的餐厅和理发店一样,这些小店几乎没有散客,完全靠熟客和团购网站导流。
看到没,沿街商铺的敌人,不仅仅是淘宝啊,还有公寓和住宅,而且后者的冲击更大。老实说,电商对商铺的冲击不大的,因为大部分沿街商铺还是体验经济业态的,真正对商铺形成毁灭性冲击的可能是公寓和住宅。
公寓和住宅为什么能打败沿街商铺?租金低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公寓和住宅可以提供更好的体验。沿街商铺的优势是人流量大,劣势是不能提供精准的、个性的、有情趣的服务,但公寓和住宅可以,它们的租金低,不需要很大的客流量也能生存,可以从容地为一小部分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保持用户粘性。
所以,本文的中心思想是:移动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的空间秩序。
城市是有着严格的有空间秩序的,从宏观层面看,分为中心区、次中心区、外围区,从微观层面看,分为十字路口、沿街旺地、内街小巷。在移动互联网出现之前,你想开个铺面,必须得服从一个城市、一个片区的空间秩序,否则你的商铺就没有生意可做。
移动互联网出现之后,一下子打乱了这个经典的空间秩序,犄角旮旯的内街小巷里也可能会冒出一个生意爆棚的商店,核心区装修豪华的沿街铺面可能无人问津。从世界城市发展史的纬度看,这是一次伟大的空间平权!
城市的空间平权之后,会带来哪些显而易见的改变呢?城市会变得多中心,甚至去中心化,乃至碎片化,投资不动产的逻辑也随之发生变化:沿街商铺对传统空间秩序的依赖度最高,所以它率先没落;公寓的依赖度稍低一点,所以投资价值还在;住宅对传统空间秩序的依赖度最低,受移动互联网的冲击也最小,投资价值也最大。
说到这里,我想起向我咨询商铺的读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吃过商铺的亏的,他们的普遍感受是,商铺最近5年,涨幅很小,而且租客流动性大,很难找到长租的店主。他们在微观层面的感受是正确的,这里随便挑几个城市的宏观数据:
这是高力国际统计的杭州购物中心商铺租金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高力国际
这是高力国际统计的上海购物中心商铺租金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高力国际
可以看到,上海和杭州都是非常欣欣向荣的城市,其商铺租金最近三年的整体走势是小幅下跌,远远跟不上住宅与公寓的行情。还有,之所以不是大幅下跌,那是因为选取的统计样本是购物中心商铺,如果统计的是普通沿街商铺,那数据只会更差。
未来,商铺的存在感和价值感会越来越低,特别是一些沿街商铺会变得可有可无,能优质运营的只有购物中心商铺。我暂时想不到那些租金昂贵、转手费惊人的临街商铺,除了开便利店、水果店和五金店,未来还能做点什么?
偷着乐

17-08-1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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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新谭 | 恒指要到40000点 必先避开债务「灰犀牛」继黑天鹅后,近年有一个新名词兴起,就是「 灰犀牛」,定义是一些其实非常明显,概率很高的潜在危机,但所有人自欺欺人,选择闭上眼睛,若无其事,让问题继续发酵,直到某一天,碰到某一个催化剂,或某一个临界点,危机大爆发,所有人死伤惨重。

大部分国际投资者仍认为中国债务问题是最大的一只「灰犀牛」。有些人担心催化剂会否就是下个月开始的美国联储局缩表行动?或会否是美中贸易关系再次恶化?不然是下月美国国会的「债务天花」辩论?

前两天IMF出了报告,预测中国未来3年的平均GDP 为6.4%(要实现2020年GDP比2010翻倍的承诺)。从2008年起总债务亦近翻倍,升至去年GDP的240%,预测到2022年更将升至300%。按其他多国经验,经如此急速的债务增长后,通常都堕入严重经济危机。

倘内房泡沫爆破将成系统危机

加上内地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早已呈现泡沫,如爆破肯定是系统危机。过去一年炒风转到合肥、中山等三四线城市,但怀疑能维持多久。据了解,北京、上海已到了有价无市的地步(香港二手市场也一样)。暂时多数人仍赖在限价、限购等措施上;北京已率先放松,如成交仍无反弹,那将是明确的危险信号。

怎看中国这杯水,半空还是半满,永远是一个观点与角度问题。今年亦有不少控制债务增长的好势头,上月M2增长仅9.2%,连续6个月放缓;新增贷款8255亿元人民币,比6月的1.54万亿元人民币低很多,证明去杠杆政策持续有效。上半年整体社会融资增长12.8%,只略高名义GDP的11%,远胜去年信贷增长比名义GDP快一倍。

中国储蓄率高达46%,有富国的好处但亦有鼓励过度投资的坏处。解决这「高级问题」的办法是一边鼓励消费,一边继续经济改革,制造良好投资机会,和发展有助提升生产效率的资本市场。民企已提供八成就业,但仍有很多行业是民企不能参与的。联通引入$腾讯控股( hk00700 )$、百度、阿里、京东等作为战略股东是好事,但仍嫌不够,若能让出控股权更佳(对腾讯等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内银即将公布第二季业绩。我不关心收入和盈利增长,只留意呆坏帐(NPL)和净息差(NIM)的趋势,如NPL见顶,相反NIM见底,那么$建设银行(00939)$ 、$工商银行(01398)$ 、招行(3968)等银行的市帐率(P/B)估值必能继续上升。

中美局势未至于触发经济崩溃

早前我在另一文章预测,如中国经济转型成功,两年后恒指可升至40,000点。达标与否,就是要看占恒指比重近半的金融股,而银行、保险等金融股的表现正取决于宏观经济的管理成效。

中国经济不停增长,中国股票在MSCI等各大指数权复位必上升,自然更多资金将流入港股。尤其当北水夺得更大话语权,他们给自己中国公司的估值肯定比外资高,流动性的提升亦必带来较高的liquidity premium。

债务问题确实严重,但应还未到泡沫爆破的临界点。美国联储局缩表、美中贸易冲突、美国债务天花等事情都需要关注,但应未至于是中国经济崩溃的催化剂(对美国经济的影响更值得考虑)。

时间已不多,希望总债能控制在GDP的270%左右,增速再减慢一点,最理想低于名义GDP。最重要还是尽快缩少影子银行,不可光说,必须采取实际行动打破「刚兑」,再拖的风险反更大。

乐视规模有限,就让它破产吧,中国能人辈出,能取而代之的公司多的是,Oppo、Vivo、美的等都比乐视强太多了。就算万达、安邦、海航等,都不见得真的是大到不能倒。商场多如牛毛,保险业竞争激烈,航空公司有什么大不了?见到国泰(0293)业绩都摇头,国航(0753)真的很想买?

内债问题料能避过「灰犀牛」

中国主要是内债问题,应能避过「灰犀牛」正面「撞死」经济,最可能的发展是去杠杆过程将拖慢经济。对投资者来说,这绝非坏事,恒指40,000点仍在望。
偷着乐

17-08-1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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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震·100张网贷备案牌照,只发给控制业务规模的平台? 作者:牧晨
昨日侦探刚转发了文章,网传大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禁止互金机构业务规模增长(详见《重磅:这个城市禁止互金机构业务规模增长!?》)。
今日又看到消息称北京、上海等地也收到通知,要求P2P平台“在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并在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中,对前述内容做出明确承诺”。
网贷之家报道如下: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大限”延后了,然而,当P2P平台们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时,更严厉的监管就来了。
网贷之家获悉,日前,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的部分代表网贷平台已先后收到了通知(或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P2P平台“在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并在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中,对前述内容做出明确承诺”
上海、北京、大连、杭州等地收到了通知
8月16日,有消息称上海浦东新区的P2P平台收到了一份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该通知要求P2P平台在“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并在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中,对前述内容做出明确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指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不予办理P2P备案登记,并在必要时移送“打非”机制或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要求P2P机构需按照要求的期限进行整改,于2017年9月1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按照网贷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3月前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网贷之家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的几家P2P平台也收到了类似的通知,不过,有的还只是金融办口头通知。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杭州的一些P2P平台也收到了当地金融办的相关通知,有的是口头通知,也有书面通知。此外,以金融强监管著称的重庆,据传当地平台收到监管层的口头通知非常严厉,甚至提出待收降不下来,不合规业务不清掉,将带经侦上门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8月11日),坊间传闻称,根据国家整治办的要求,目前在整改期间,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求承诺做到业务规模不得增长,存量不合规业务要压降至零,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对于该消息,网贷之家从部分大型平台处获悉,确有此事。而北京的多家网贷平台,也先后收到了整改承诺书。
几天后,传来了更确切的消息。8月15日,大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在圈内传开。
该通知要求大连市的各互金机构要以2017年7月31日业务余额为基准,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此上限。网贷之家获悉,大连当地平台确实有收到这一通知。
值得关注的是,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日前,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领导小组”)召开了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明确提出“三个确保”要求,要求各机构“确保业务规模不能增长、确保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确保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
也就是说,从近日各地传递出的信号,基本可以确定一点:整改期间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至零、确保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
“控制业务规模”,指的就是平台的待还余额。
不过,多家深圳、广州的网贷平台对网贷之家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通知。此外,江西、山东的平台也反映称,未接到类似要求。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有先后顺序,“比如互金专项整治现场检查比较早的,规模比较大的,应该先收到通知。”
一石激起千层浪,P2P宝宝们哭晕在厕所
上述政策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关注。业内人士纷纷指出,自去年824监管细则发布以来,网贷平台都在进行合规赛跑,总体而言,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新增违规业务这2点相对容易完成,但是,“业务规模不能增长”这一点,对于许多平台来说,将是致命性的打击。
“能扛过去的不多吧,业务规模不能增长,目前网贷平台本来就不怎么赚钱,还不让扩规模,估计真得死一批。像宜人贷、信而富这些上市公司,规模不让增长,该怎么向股民交待呢?”业内人士称。
知名财经评论家江南愤青在朋友圈评论道,“看到某地金融办的文件规定,确保区域内规模不增,风险不增。让我评论的话,属于不可能的事情。规模不增,风险必增。不可能同时并存。”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范围内,贷款余额在100亿元以上的P2P平台有20家,50亿元以上的P2P平台有34家。这34家大平台的贷款余额总和在6000亿元以上,约占全行业的55.5%。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34家大平台中,7月贷款余额环比下降的有11家,增长的有23家,平均环比增长3.37%。从更大范围贷款余额前100名的P2P平台来看,7月环比增长的有69家,下降的有31家。
数据显示,7月,贷款余额增长较好的大平台,资产以小额分散的信贷、车贷等为主,包括财富中国、拍拍贷、宜贷网、爱钱进等。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要求平台待收规模不增长,特别是大平台待收不增长,将对行业未来规模的发展产生显著影响。截至2017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为10897.08亿元,环比增加了4.28%。
他进一步指出,自2014年以来,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从未出现环比下降。不过,在监管等因素之下,行业贷款余额的增长已经明显放缓。简单算术平均看,2014年月均环比增长值为10.36%,2015年月均环比增长值为10.69%,2016年放缓到5.64%,今年以来,月均环比增速进一步下降到4.04%。
“不仅不合规业务要去除,正常的业务也不能增长,这一政策体现出,在监管过程中的难度,办法不多以及短期从严的态度。”于百程表示,对平台来说,在规模暂时被限制的背景下,平台将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运营质量与合规之上,实力不济、有瑕疵的平台,可能会进一步加速退出。此外,在规模受限背景下,部分平台短期可能将出现资产富余和出借人排队抢标同时出现的情况,对平台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匹配,提出了挑战。
为何监管越来越严厉?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后,金融维稳、防风险是主旋律。凡是碰老百姓钱的,都需要牌照经营。对于监管层来说,与传统金融相比,网贷是个很小的行业,即使不发展,也不要出风险。
在贷余额越大,风险越高,因此,总体要压降。“稳定压倒一切。网贷这点体量,跟银行比起来是小蚂蚁,就算踩死了也没多大损失。但如果出了风险,谁兜得起?”
据透露,某平台向某金融办领导咨询:为什么要控制业务规模不让增长,合规业务也不能增长吗?该领导称,“这个是全国网贷整治办的统一要求。在贷余额坚决不能增长,不按要求的不给备案。未来全国一共就发100张网贷备案牌照……”
上述人士同时也指出,监管层应该不会一下子将P2P平台数量压减到100家,但那些拿不到备案的平台,可能会主动清盘或者说被倒逼淘汰出局,这是监管希望看到的。而且,如果只剩下100家平台,风险可控,这也降低了监管层备案后的监管风险。
不过,于百程也指出,限制规模,目前来看是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期间,或为阶段性要求。P2P网贷模式对于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借款需求十分有益,具有明确的普惠金融性质,行业整顿之后的未来依然精彩。
偷着乐

17-08-1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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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丨多个城市开吹风会,房价调控目标已确定,喊话房企赶快出货原创 2017-08-17
这一周来,樱桃小房子从各方获得了一些可靠的独家信息,信源渠道包括地方房企和政府部门。
截至目前,在中央有关部门要求下,已经有20个城市政府主管部门,都陆续组织开发商开了吹风会,传达了下一步调控方向。
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线热点城市包括天津、南京、苏州、杭州、合肥、厦门、武汉、郑州、济南、无锡、福州、成都;然后还有四个偏弱的二线城市石家庄、南昌、长沙、青岛。
1房价控制目标已定
这一次的调控,房价控制目标的手段重新派上了用场。
而具体的参考指标,就是以去年10月份的房价作为红线, 要严防死守房价,对于新开楼盘的预售价格,不能超过红线。
新盘,要么你就捂着不卖,不去申请预售证,要么,你就必须按照政府的指导价格来定价。

所以,杭州、南京、武汉、郑州、成都、广州、深圳、北京等这些城市,你会看到新房和二手房价格明显倒挂,即新开的楼盘价格,要比周边二手房便宜20%-30%。
深圳、上海算是最占便宜的,因为去年10月份就是房价最高点,不超过这个数,调控完全没啥压力,很容易就实现目标了,所以像深圳政府现在对调控也不太在意。昨天有个豪宅项目首日去化75%,又被炒作大卖,有关部门就只是负责出来澄清一下。
而今年上涨较猛,尤其是上述这些热点城市,大部分都在今年上涨超过了30%,回调的压力就比较大了。
有的人说,新房价格确实是便宜了不少,像杭州,能便宜一万多,但是抢不到啊。
现阶段,因为大家头脑还是发热,所以觉得捡到便宜就是宝了,一出新盘就去抢,不过你放心,现在是因为新盘数量还不多,所以呢大家喜欢一哄而上,毕竟供给不多嘛。
但等到后面的新盘源源不断供应后,购房者就会发现,哦,不用抢了,后面还有房子出来,说不定户型、地段更好呢,反正不缺货,政府也会一直控制房价,不用担心房价涨,那我就不急着买啦,届时预期就会扭转。
目前来说,限价城市是分批的,不是说了要分类调控嘛。现在肯定还轮不到三四线去库存的城市,还只是对热点城市有要求,而且也没有公开,都是私下传达要求。我估计接下来,其它房价大涨的二线城市也会要求制定控制房价的目标。到明年,那些过热的三线城市也会跟随。
所以已经限价的这些二线城市,你可以对比一下现在的新盘价格和去年十月,价格还差多少,假如还没有回到去年十月的价格,那政府也会有压力被迫下调,因为上头在盯着呢。
还记得2010年那一轮调控吗?
当时,地方政府被强制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当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同时,由住建部代表国务院,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完成房价控制目标,而且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力的,住建部会对主要行政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直至进行行政处分,从而形成了对地方政府的压力。
所谓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是指设区地级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过往销售情况等,制定当年度的房地产调控的目标与任务。并制定当年度本地房地产地方调控政策。

直到2014年,调控有放松的欲望,这个调控手段也就退出了,住建部不再强制要求地方公布这一目标。
2喊话房企积极出货
除了房价控制目标,地方的吹风会上,都说了些什么?
樱桃小房子以某个城市为例,具体就不点名了,一个星期之前,我在圈子里说了,但不方便对外公开。
一,加大供应,即将出重手清查捂盘行为
1、 重点清查304个已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
2、接下来将出2个强硬政策打击房企捂盘的行为。
二,让房企抓住机遇积极出货
1、 将出台限售政策,将迅速为楼市降温,当地房管局之前已经数次顶住住建部压力,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现在顶不住了;
2、 当地实际供应充足,下半年将有420个项目达到预售条件;
3、信贷方面,银行将对房地产贷款逐渐收紧,利率提高是大方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时间也在延长,各方面对房地产的融资都会收紧。
三、稳房价
1、申明大会之后价格仍不能涨;
2、市局表明价格不涨的决心
① 坚决不突破2016年10月9341.86元/㎡的价格红线;
② 对于面粉超过面包价,即将入市的项目,只有两条出路,要么参照周边价格开盘,要么按保成本的价格卖,没有其他选择,重点点名碧桂园,也建议大家谨慎拿地。
四、规范市场及鼓励租售并举
1、继续重点整治捂盘、不明码标价、违规交付、未公布材料价格等市场不规范行为,重点点名绿地;
2、 租购并举是趋势,希望各大开发商积极参与租赁房的建设管理,国家也将针对集体土地出台有利政策,让参与企业获利。
会议完毕,在座开发商纷纷表态积极参与。
某些房价今年3月份之后上涨依然过快的热点城市,比如广东某城市,被住建部批了个狗血淋头。所以率先在租售同权上打了头阵,积极做出了表率,接下来的调控一定好好表现,算是亡羊补牢,负荆请罪了。
我前天的文章也说了,这两年一二线热点城市,地价节节攀升, 地方的土地财政是大丰收,现在这些一二线城市,政府都在劝房企,拿地要谨慎,不要去抢地了。千万不能出地王。
另外,樱桃小房子还有一个可靠消息,在今年五年一次的大会之后,房价要继续调控,至少需要等到长效机制建立,房价稳定后,调控才有可能放松。指望今年明年调控放松的,可以歇歇了。
偷着乐

17-08-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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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知大势将至,却不知未来已来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洪流中,尽量抓住一切带有想象和创造元素的稻草,尽量逃避被淹没的命运。
1、惊喜或阵痛,将贯穿我们的余生
九寨沟地震发生18分钟后,中国地震台网的机器,写了篇新闻稿,写作用时25秒。稿件用词准确,行文流畅,且地形天气面面俱到,即便专业记者临阵受命,成品也不过如此。
再考虑到25秒写作时间,人类完败。
几年前,机器写作概念刚出现,朋友圈一片调侃。调侃中难掩骄傲:机器怎么能写新闻?而今,当读到科技、财经或体育类简讯时,我们已很难分辨,报道背后的作者,到底是不是人类。
在今日头条上,一个名叫小明的机器人去年上线。截至今年5月,它已完成5139篇体育类报道,总阅读超1800万,并收获过单篇阅读量超过十万加。
在每篇开头,小明会很老实地写上“机器人写作”字样。如果删掉这句话,它可以完美掩饰AI血统。当然,小明还不会花式调侃国足,目前仅处于采集数据,填写模板阶段。
然而,就如其他许多行业中,正在成长的人工智能一样,它们一旦出现于赛道,人类终将望其项背。人工智能在混沌中,慢慢睁开双眼,它模仿我们写作,模仿我们说话,并把感官触角,蔓延至更冷门领域。
去年10月,西甲赛场,皇马在主场被意外逼平。比赛结束时,嘘声四起,愤怒的C罗嘟囔着回应,这一幕被摄像机拍下。
全世界都在猜他说了什么。最后,唇语专家解密,C罗在说:“Qué poca calma!”,大意为“能不能安静点!”然而,这极可能是唇语专家最后的高光时刻。他们的职业突然濒危。
去年春天,开发出AlphaGo的谷歌DeepMind,开始训练人工智能解读唇语。他们给机器观看了5000小时BBC新闻,然后找来人类专家对决。
测试结果,人类专家完全正确率为12.4%,而AI的完全正确率为46.8%,超过人类3倍,这仅是初步学的结果。
在中国,相关公司也进行了类似开发。他们给机器看了一万小时新闻联播。因为汉字一字一音等便利,中文读唇更为简单,机器识别准确率已超70%。这意味着,嘴唇轻动,人工智能便知心意的日子,很快就会到来。事实上,人工智能读唇,在军事情报、公共安全等领域有着广阔应用。
你说的每一句话,不会消散在时空,而是成为可以回溯的痕迹。
2、我们只知大势将至,却不知未来已来
钱塘江大潮时,有段视频网上走红。视频中的人们,江边观潮,前一秒还在拍照嬉闹,下一秒就遇浊浪如山,只得尖叫逃跑。
这和我们将要面临的人工智能浪潮何其相似。我们极有可能低估了新时代的力量,以及新时代到来的速度。
过去,AI封存在科幻电影中的未来。AlphaGo亮相后,AI等候在“不久的将来”。直到生活中的AI痕迹越来越多,我们才明白AI已在“明天”,甚至“今天”。
我们只知大势将至,却不知未来已来。
未来学家Kurzweil认为,当我们用1000美元购买的电脑产品,能达到人脑的计算速度时,人工智能时代将全面到来。
1985年时,1000美元能买到人脑计算速度的万亿分之一,1995年变成了十亿分之一,2005年是百万分之一,而2015年已经是千分之一了。
按此速度,2025年,个人电脑便可和人脑运算速度匹敌。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软银的孙正义。
孙正义认为,人脑中有300亿个神经元,当芯片的晶体管数量超过300亿时,新时代即将到来。
虽然摩尔定律已垂垂老矣,但芯片上的晶体管数量仍在增加。
孙正义说,20年前,他判断超越之年为2018年,几年前,他又重新估算了一下,依旧是2018年。
为此,软银成立了一个规模达到1000亿美元的软银愿景基金,规模超过全球所有风险投资总和。此前,全球风投投资总和为650亿美元。
在7月29日软银世界大会上,孙正义说,“我非常激动,真的感觉连睡觉都是在浪费时间。”
3、并非所有人都对未来满怀期待

Facebook的项目经理马丁内斯,对人工智能主导的未来深度悲哀。他认为,接下来30年内,一半的人类没有工作。他为此辞职,带着**,隐居在西雅图北部的森林。
他的一些硅谷同行们,则与之观点相反。这些高管热衷于健身和服用营养药物,以保证能活到超人工智能诞生之日。
在他们眼中,人工智能将带来永生。
毁灭和永生,几乎是人类对人工智能两大终极想象。即便这些太过遥远,仅从工具角度,人工智能依然有着双面性。
无论结局是忧是喜,我们都无力阻挡其发生。新时代的洪流已至,你我皆被裹挟其中。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洪流中,尽量抓住一切带有想象和创造元素的稻草,尽量逃避被淹没的命运。
从今日起,尽量让自己的工作更多创造性内容,尽量掌握一门以想象力为核心的技能,尽量观察信息的风口,并不断迭代自己的认知储备。
旧职业的消亡,只是开始讯号,在新时代的巨震中,每个人都将被重新判断价值。
我们已身在大时代极速更迭中,当我们以为人工智能不过是流行演出时,巨变或许即将发生。
偷着乐

17-08-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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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在担心会租不起房了!用来住的房子,不一定要有产权,还可上学,你愿意么?
今天,北京租房新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有:
集体户口的粉丝们,租公租房,可以落户!
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没错,以后租房要在监管平台上备案了,政府将发布很多便民措施。
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
租金最好按月收取。
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就应退回押金。
出租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间房屋若买卖继承赠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打击二房东。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
可他们在担心会租不起房了!
@蓝清儿612:以后可能是租不起了。
@fusswoof大毛狼-法蚀我佛:房租会奇贵,你管控人家就不租只卖。你有啥招!
@ljshusd:就一年一年的签合同。每年都涨。政府,你怎么办呢?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分析认为,远期是否会影响租房价格,还需要看出租房的数量和需要租房人的比重,如果租售同权了,很多人去租房了,租房越来越多,出租的房子不够,肯定租金涨价。没有人感兴趣,或者政策执行不到位,还是要买房。
北京现有的房租高到什么程度,你知道吗?
北漂们每月的房租负荷有多大?《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显示:各城市房租收入比值当中,北京(58%)、深圳(54%)、三亚(48%)、上海(48%)等4个城市房租收入比高于45%,属于租金严重过高的城市。各城市房租收入比值当中,北京以58%居于榜首。这意味着,北京的租房者们平均每月拿出将近一半的收入支付房租。迫于不断上涨的房租压力,许多人不得不选择合租群租,或者搬至更远的郊区。
还有人担心根本念不了好学校
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马力举例说,比如说以前延庆户籍家庭,子女可以在延庆上学;或在西城买了房子,其子女在西城上学。未来该家庭如果在西城租房,并满足上述条件,其子女就可以再西城接受义务教育。
不过,这和购买学区房是两个概念。在西城区租房上学并不意味着可以上西城名校,只是说可以在西城区内调配,这里是“区”,而不是“学区”。另外还要看西城区的学位情况,如果学位满了,会协调到其他学区,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
真有明明买的起,却愿意一直租房的人嘛?
@北京大土豆:我对今天北京租房新政的几个想法:
1,通过今天这个租房新政可以看出,政府的终极目的应该是建立一个在北京一辈子不买房、只租房但又感觉不憋屈的长效机制,目前出台的这个方案只是一个开始。因为确实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不开北京,但又买不起北京的房子,他们有权利好好在北京居住,现在政府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出发点是好的。
2,这个政策要解决租房的最大痛点,就是孩子的上学问题。这里面有2个改动,一个是京籍跟非京籍平权,以前非京籍可以租房上学,京籍却不行,现在一视同仁了;另外一个就是政府要求必须连续租三年,且在本区工作,孩子才可以在本区上学,这个比以前非京籍租房上学要严格许多,比如你只要在西城上班、西城租房,孩子就可以在西城上学,当然上什么学不保证。这条政策对京籍无房家庭有吸引力,这等于可以不用买西城的房子就可以在西城上学了,孩子可以一直读到西城的高中,参加高考,比较美妙。那么这里顺便提一句,是不是以后西城的工作会比较有吸引力?
3,政府建立了统一的租房监管平台,我觉得这个平台是本次新政的核心。监管平台的建立,一方面收集房东租户信息,这样可以提供一些便捷服务,比如以后房东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这个租户之前的租房记录、征信状况等等,租户办理居住证什么的也会比以前方便。同时租户和房东也受到政府监管,不能胡来。但这里有个疑问,就是大家为什么非要透过这个平台建立租房关系,因为在这个平台建立租房关系,政府肯定要收税,一般是租金的5%,这个税谁来出?如果双方均摊,那么大家愿意多掏这个钱的出发点是什么?目前我能想出来的,一个是孩子租房上学,这个没办法,必须要走这个平台,一租就是至少三年,而且合同期内不能涨价,这样房东肯定会开高价;另外一个,就是某些企业给本公司的人租房,为了正规,会使用这个平台。其他的租户,一般的租房情形,大家愿不愿意用这个平台?我持怀疑态度。
总之,北京的租房市场未来一定要更加规范,以后我们会慢慢跟世界接轨,租房者的权益会日益得到保护。但真有明明买的起,却愿意一直租房的人嘛?肯定有,但至少在目前的香港、纽约、巴黎、伦敦,这些人都只属于极少数。
@张家利律师 : 北京户籍的人愁的是学校的好坏,外地人愁的是学校的有无!
@旧梦时北 :刚收拾行李准备走的 又停下了脚步
#侃侃#你会愿意租房而不买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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