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4月30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华映
百慕大、华映纳闽拟对不符合证监会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进行变更。
2009年,在华映科技资产重组之时,作为重组方的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在资产收购完成后至次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投产并注入到上市公司前,二者不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今日,该承诺变更为:自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首个交易日起18个月内,二者不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对于变更的原因,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表示,最初的承诺无明确履约时限,次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投资巨大,随着全球高次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纷纷投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继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为争取其他股东的同意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还抛出了一份送股方案,若其提出的变更承诺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华映科技将以资本公积金按现有股本7亿股为基数向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控股股东将放弃此次转增股份,这相当于对其他股东每10股送3.03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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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大股东是不想把次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注入到上市公司了。变更承诺是为了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但减持日期还有18个月。支付的对价是给其他股东10送3。两个大股东的持股现在是75%。或许还真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