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沃森生物 (甲方)与石河子安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
)签署了关于收购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嘉和生物)股权的框架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分期收购安胜投资持有的嘉和生物58. 08%的股权, 首期收购安胜投资持有的目
标公司51%股权,此后逐步分期收购安胜投资所持目标公司剩余7. 08%股权.嘉和生物
股东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司也计划一并收购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如在签署
正式协议前公司与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收购意见, 公司也将收购其持
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安胜投资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