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整理一下,包括公告摘要及各种评述:
一、厦门
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及有条件要约收购OGAWA WORLD BERHAD 之股份的公告
摘要:一、本次要约收购概述
1.1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蒙发利
集团”)拟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
发利香港”)向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OGAWA WORLD BERHAD(证
券代码5128,以下简称“OGAWA”)的全体股东发出自愿及有条件的收购要约
(以下简称“收购要约”),以每股RM1.0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9月4日
公布的人民币买卖林吉特的中间价1:0.53674(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96元。RM指马
来西亚货币Ringgit Malaysia/林吉特)的现金对价,收购:(1) 尚未由蒙发利香港
拥有的、每股面值RM0.50(折合人民币约0.93元)的所有OGAWA普通股(库存
股除外);(2)在收购要约结束之前,行使雇员认股期权计划(以下简称“雇员认
股期权计划”)项下所授予之未行使的雇员认股权而发行的所有OGAWA新股。
收购要约附带条件如下:截至收购要约结束日蒙发利香港收到的有效接受通
知,加上蒙发利香港已收购、持有或有权收购或持有的OGAWA股票,将使其合
计持有超过50%的OGAWA普通股股票(库存股除外)。
OGAWA已发行及实缴的普通股为120,000,000股(已发行及实缴的股本为
RM60,000,000,折合人民币约111,785,967元)。另外,根据雇员认股期权计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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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OGAWA可授予员工合计不超过
18,000,000份雇员认股权(每份雇员认股权可认购1股面值RM0.50的OGAWA普通
股)。
若OGAWA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全额接受收购要约、OGAWA雇员认股期权全
部授出且雇员认股权持有人全部有效行权及全额接受收购要约,蒙发利香港应支
付的收购要约总对价为RM144,900,000(折合人民币约269,963,111元),其计算公
式为:(120,000,000股+18,000,000股)×RM1.05/股。
2013年9月8日,本公告3.3所列OGAWA控股股东及OGAWA 6名非独立董事
共同向公司及蒙发利香港出具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1)就其合共持有的
OGAWA股票64,620,800股(占OGAWA已发行股份的53.851%)接受收购要约,
且接受要约的日期不迟于第一个收购要约结束日前4天;(2)自该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至收购要约成为无条件后届满的六个月之日止的期间内,未经蒙发利香港股
同意,OGAWA 6名非独立董事不行使其各自持有的OGAWA雇员认股权(合共
5,080,000份)。
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不可撤销承诺函外,公司及蒙发利香港与OGAWA股
东之间不存在有关要约股票的已签署的或拟议中的协议、安排或谅解。
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OGAWA将成为蒙发利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
1.2 OGAWA集团(指OGAWA及其直接或间接拥有的附属公司)系蒙发利集
团主要客户之一,蒙发利集团为OGAWA集团的核心供应商。双方于2012年8月6
日合资设立了各占50%股权的厦门蒙发利奥佳华贸易有限公司(详见2011年11
月8日、2012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公告)。OGAWA及其股东、董事均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蒙发利香港未持有任何OGAWA股票,亦不存在任
何一致行动人。
1.3 本次要约收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2 收购要约的期限
(a) 除非要约方获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书面同意撤销此收购要约,此收
购要约开放可供接受的时间截止于从要约公告日计起的至少第二
十一(21)天的下午 5 时正(马来西亚时间)(以下简称“首个结
束日”),或者 AmInvestment Bank Berhad(以下简称“AmInvestment”)
代表要约方公告的较迟日期(以下简称“结束日”)。在经马来西亚
证券委员会同意撤销要约的情况下,所有人免于承担此收购要约下
的任何义务。
(b) 在要约公告日到结束日之间,若有人提出任何收购要约与之竞争,
竞争要约文件的公告日被视为原收购要约的公告日。
(c) 若此收购要约在公告日之后有所修改,此要约将自针对持有人的书
面修订通知发布日计起的至少十四(14)天内维持对外开放并可供
接受。若要约条款被修订,之前已接受收购要约的持有人将享有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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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修订之受益。从公告日计起的四十六(46)天过后,此收购要约
则不得被修订。
(d) 要约方延长接受要约的日期与时间,将由 AmInvestment 代表要约
方在原定结束日至少两(2)天之前公告。该公告内容应载明收购
要约的下个结束日期。延期通知应相应地通知到持有人。
(e) 若此收购要约对于要约的接受在下述时间已变得或被宣布为无条
件:
(i) 若是发生在从要约公告日计起的第四十六(46)天当天或之
前任何一天,则该要约将从其变得或被宣布为无条件后维持
开放并可供接受状态至少十四(14)天,但任何情况下都不
应超过从要约公告日起算的第六十(60)天;
(ii) 若是发生在从要约公告日计起的第四十六(46)天当天或之
后任何一天,则该要约将从其变得或被宣布为无条件后维持
开放并可供接受状态至少十四(14)天,但任何情况下都不
应超过从要约公告日计起的第七十四(74)天。
(f) 在不违反第4.2(e)(i)与4.2(e)(ii)部分并须符合第4.2(a)部分的前提
下,于收购要约结束前,须至少提前十四(14)天向持有人发出书
面通知。
(g) 若另有收购要约与之竞争,要约方无须按第4.2(f)部分给予书面通
知,除非与之竞争的要约被宣告不成功,或者持有OGAWA超过50%
表决权股票或表决权的持有人不可撤销地拒绝了该竞争要约,并转
向支持要约方。
4.3 收购要约的条件
此收购要约附带条件为:要约方截至收购要约结束日收到的有效接受通知,
加上要约方已收购、持有或有权收购或持有的OGAWA股票,将使其合计持有超
过50%的OGAWA普通股股票(库存股除外)(以下简称“接受条件”)。
上述接受条件须在要约结束日或之前予以实现,最晚不超过自要约公告日起
算的第六十(60)天下午5点前(马来西亚时间),否则该收购要约将失效,届时
所有接受将退还给接受收购要约的持有人,而要约方此后将不再受之前的接受所
约束。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6.1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为:实施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并使蒙发利集团通过
优化OGAWA品牌地位,提升其在东南亚市场的份额。
6.2 本次要约收购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 OGAWA 集团有着近十年友好合作的基础,公司一直是 OGAWA 集
团的核心供应商,OGAWA 集团认可公司的研发、制造能力。通过公司的研发和
产品支持,OGAWA 成为亚洲成长最快的保健产品品牌之一(美国读者文摘评选);
公司也在合作中不断地得对市场、消费行为的分析能力,以及品牌、渠道运营
管理方面的经验。
2012 年 8 月,双方合作成立厦门蒙发利奥佳华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市场
共同推广 OGAWA 品牌产品;截至目前,市场开拓情况良好,业绩增长显著。
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双方将互为一体、优势互补,从而使公司从一家研发、制
造型企业,逐步转型成为一家拥有品牌、渠道、研发、制造、售后服务能力的健
康行业全产业链公司。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公司将在资金、产品和市场运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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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等方面给予 OGAWA 品牌更强有力的支持,OGAWA 品牌将更广泛地布局整个
亚洲市场,成为亚洲保健产品市场的强势品牌。
若本次要约收购成功,将优化公司的整体经营结构,公司自有品牌营业额将
得到大幅提高,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贡献。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
7.1 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要约文件尚须马来西亚证券
委员会审核同意方可向OGAWA股东发出,并需OGAWA股东接受要约。因此,
本次要约收购能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7.2 外汇风险。本次要约收购标的位于马来西亚,交易各方涉及马来西亚、
中国、中国香港,融资及交易币种涉及人民币、美元、林吉特(RM)。伴随各项
外币汇率不断变化,对本次要约收购将带来一定的外汇风险。
7.3 整合风险。由于马来西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意识形态等多个
方面与中国具有较大差异,且公司在整合海外企业方面经验不足,在要约收购成
功后将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当地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商业惯例以及员工聘用制度
等经营管理环境,因而将面临一定的整合风险。
要点:1、OGAWA控股股东及OGAWA 6名非独立董事
共同向公司及蒙发利香港出具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1)就其合共持有的
OGAWA股票64,620,800股(占OGAWA已发行股份的53.851%)接受收购要约,
且接受要约的日期不迟于第一个收购要约结束日前4天;
说明此次并购成功概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