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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受益股概念股上市公司龙头

13-09-01 07:09 22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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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0日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关系,推动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促进国有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制定了《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国资委证监会
          2013年8月20日
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国有股东)行为,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证券监管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要结合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在此基础上,对各自业务进行梳理,合理划分业务范围与边界,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二、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要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等,研究提出解决同业竞争的总体思路。要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逐步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纳入同一平台,促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
三、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双方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时与该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他人行使表决权。
四、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在依法合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针对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和期限,向市场作出公开承诺。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要切实履行承诺,并定期对市场公布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应当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承诺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五、国有股东在推动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中,要依法与上市公司平等协商。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在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按照市场原则,代为培育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业务或资产。上市公司与国有股东约定业务培育事宜,应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国有股东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上市公司对上述事项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经股东大会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审议通过。
六、国有股东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配合所控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防控内幕交易。
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尊重企业发展规律和证券市场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国有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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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股份 :汇鸿集团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适时进行资产重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比例:100.00%)

江苏汇鸿集团是由原江苏针棉织品进出口公司.江苏土产进出口公司.江苏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合并组建而成的省级大型外贸企业集团。2010年江苏汇鸿集团与江苏开元集团合并重组。2012年汇鸿集团年营业收入超440亿元,进出口总额突破54亿美元,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16位,中国对外贸易500强第36位,中国服务业500强第72位,江苏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第7位。
1.汇鸿集团进出口贸易主营业务突出,贸易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建立了良好的业务运作模式和稳定的贸易渠道。
2.汇鸿集团适度进行多元化投资,其中持股成本较低的华泰证券 43958.82万股票成功上市,投资收益可观。
3.江苏省国资委2010年4月同意将江苏开元集团的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给汇鸿集团持有,未来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汇鸿集团与汇鸿公司之间存在现实与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并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维护汇鸿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更好地促进汇鸿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汇鸿集团在《江苏开元股份收购报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汇鸿集团承诺在本次国有股权划拨过户完成后三年内。将优先但不限于按照下述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对于目前与江苏开元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或资产(以下统称"注入件"):A、财务状况良好;B、其资产或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C、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券监管许可以及市场条件允许。汇鸿集团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召集相关的股东会/股东 大会,并提出提案,将符上述注入条件的公司或资产。汇鸿公司将在汇鸿集团统一的战略部署下,根据汇鸿集团的发展规划、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适时进行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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