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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
18-06-2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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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hu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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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按交易额的0.001‰收取。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这是什么意思?会转嫁给股民吗?还是交易所自己出这个钱?求明白人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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