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自此一种新型的购房模式在北京这个长期被高房价凌虐的特大一线城市揭开序幕,让渴望稳定居所却又“余额”不足的北漂人才有了新的希望。此举既能安民生为
老百姓 开辟“促销式”的购房渠道,又有助于盘活
房地产 存量供给,如果在首都北京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很可能将以点带面在全国范围的大城市推行,为房地产以及相关服务行业带来革新契机。
何谓共有产权?
当前意义的“共有产权住房”,指的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主要是为了解决普通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需求。简单说就是政府和产权人各持一定的产权比例,但使用权属于购房人,这样购房人就可以通过相对较少的资金获得使用权和一定比例的产权。
如何确定产权比例?
针对购房人产权份额,《办法》意见稿要求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例:供地时,共有产权房定价20000元/平米,摇号选房时,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0000元/平米,那么购房者所占的份额是20000/40000,即50%,代持机构所占份额是50%。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会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能否出租?
可以,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流动性如何?
5年之内不许卖,持有满5年的,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优先买;也可以按原有比例卖给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转成商品房销售给代持机构分成;满5年后也可以买了政府份额后变成商品房。
参考文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bjjs.gov.cn/bjjs/xxgk/xwfb/429659/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