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曾是国内化工行业首家获批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并进行国际
碳交易企业,下属8家碳交易企业,18年度合计排放总量为4,797,308吨二氧化碳当量;HCFC-22 生产过程中产生HFC-23共2547.835吨,全部通过HFC-23 焚烧装置销毁,自愿减排2980.8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巨化股份是中国首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
氟化工企业,早在2003年,巨化就开始接触《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2006年3月公司第一套HFC-23分解CDM项目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注册成功,该项目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个HFC-23分解CDM项目,也是第一个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功注册、第一个获得减排量签发的中国HFC-23分解CDM项目。公司自开展CDM项目以来,每年约减排1000余万吨二氧化碳,项目减排量在世界HFC-23类CDM项目中排名第一。对公司应用先进的氟化工
环保治理技术支持氟化工
可持续 发展,以及有效提高公司业绩等都产生积极的影响。
HFC-23的减排主要通过《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现。至2012年底,我国HFC-23减排CDM项目实际焚烧HFC-23约3.7万吨左右,折合4.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13年中国CDM项目第一计入期相继到期后,国内大部分HFC-23减排CDM项目由于失去国际上经济支持,销毁HFC-23一度受到影响,新建的HCFC-22装置运行要自行解决HFC-23焚烧装置所需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巨化股份坚持秉承国际公约精神,在国内自愿减排(CCER)没有进展的情况下,自觉履行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 ,保持二套HFC-23焚烧装置运行。2014年,公司义务减排约1100万吨CO2当量,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15年,为鼓励继续实施HFC-23的焚烧和转化利用,国家采取补贴方式鼓励相关公司继续实施HFC-23的销毁处置,巨化股份、三爱富等国内氟
化工龙头 企业相继收到了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2015年7月,继
钢铁、石化、
水泥等行业之后,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⒌谌�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其中包括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在中国氟硅有机工业协会、巨化、东岳的支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制定了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为2017年建成全国碳交易市场之时,氟化工行业参与碳交易做好了准备。
前不久发布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布两国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国计划在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有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巴黎协议》的达成,预计碳减排的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政府削减氢氟碳化物政策力度的加大,有利于减少供给,改善供需格局,不排除催生氟化工新的景气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