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优化提升深圳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引领发展“大胆资本”。
加快壮大深圳“20+8”产业集群基金体系,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提升深圳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鼓励国内外优质
创投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深圳“20+8”产业集群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引导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产业资本参与深圳“20+8”产业集群子基金;试行财政专项资金“补改投”,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首次提出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和要求,对于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整体构建投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提升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