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热之后,大众两句。
自己给路人手留一篇格局。
等了一周没见哪个翻倍大师提及,依旧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似灵非灵的,预期差啦分歧啦一致啦弱转强啦抱团啦哪天是买点哪天是卖点啦…shit。
那些勉强适用于10米接力小票,且仅限晋级后对号入座,死掉的,又怎么说呢?
不要试图抱紧万能金句,
不要试图摸索什么捷径,
不要试图逆袭一战成名,
不要轻易认可别人看法,
大部分事后分析往往都是高度合理,却偏离真相,人为记载下来的历史历来如此。
你需要的是你自己,
它在变,你在变,
交易里,只有动词
[淘股吧]“当“自然人股东”开始出现在妖股龙虎那天起…”1、设置自然人股东,那就意味着企业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未来如实施非上市企业股权套现,个税按照20%来征收。
2、对于已上市企业的股权套现,自然人股东满足合规操作前提下,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3、自然人股东进行已上市企业股权套现,可以选择纳税的地点。
如一个未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要转让股权交个税,是在这个公司所在地的征管机关来交个税,而且通常是由这个支付方来代扣代缴进行申报。
但如转让已上市公司股权,不再强制要求一定要在上市公司所在地来缴纳,允许自然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流通股,套现获利纳税地点可以是自然人个人股东资金账户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
这样的话,自然人个人股东的资金账户可以把它开在一个有财税特殊优惠或者返还的有利地区。这个限售股或者流通股,未来在卖出兑现过程中,按照证券交易界定,即仅缴纳正常证券交易税费,而非按公司股权交易税费执行。
凡这个自然人投资人想要上市以后变现的,他会给自己留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部分股权。这一部分很明显将来就是为了上市变现。因为他只需要缴纳20%。
而作为非自然人股东身份的公司自身来讲,要变现,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钱从公司变现再转到个人,须再交20%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