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及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家特定对象。除吉林能投、财务公司外,其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其中,财务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金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吉林能投
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使得国家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吉电股份的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 34%(所需认购股票数量超出中国证监会核准范围的情形除外)。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国家电投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60,431.03 万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28.16%。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吉林能投、关联方财务公司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吉林能投、财务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吉林能投、财务公司同意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相关现行有效的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公开的规范性规章对上述最低认购价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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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江西兴国风电项目(278MW)、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解读如下1,吉电股份一定要牢牢控制在集团手——加大控股比例,说明前途光明。2,加码新能源,主要是利用新能源廉价电力进行制氢。
这盘大棋,值不值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