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17
证券代码:
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68,77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877,8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5 股(含税),共计派发股票股利184,389,000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共计转增184,389,000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37,556,000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8,77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8,77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37,556,000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4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6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 01*****141 黄来兴
3 08*****435 计华投资管理公司
4 00*****707 黄伟中
5 01*****587 施纪法
6 08*****369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