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 拟推员工持股 计划 30日复牌
长信科技4月29日晚间发布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参与总人数不超过250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亿元,预计持有公司股票上限为1768.4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65%。公司股票将于4月30日复牌。
根据方案,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亿元,设立后委托
国金证券 成立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并认购其风险级份额。该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4.2亿份,按照1:2设立次级份额和优先级份额。以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4.2亿元和公司2015年4月29日的收盘价23.75元/股测算,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上限约为1768.42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3.065%。根据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 股票的购买。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奇、高前文、陈夕林、沈励、许沭华、张兵、宁鹏飞、廉健、朱立祥、潘治、廖斌出资7831万,合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比例55.94%;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39 人出资6269万,占比44.06%。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业绩指标,并根据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由控股股东向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提供不同的收益保底承诺。
1、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30%--50%]时
以2015 年为考核年度,若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较201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增长超30%(含30%),并小于50%(不含50%)时,控股股东承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不低于12%(含12%);即:
(1)、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12%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全部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收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12%时,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偿直至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达到12%。
2、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超50%时
以2015 年为考核年度,若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较201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增长超50%(含50%),控股股东承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不低于20%(含20%);即:
(1)、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20%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全部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收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20%时,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偿直至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达到20%。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所获金额÷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参与人缴纳金额)-10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锁定期。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国金长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