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3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30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深圳
新宙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
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5年4月17日
那么好了,我理解这个条件是敦促大智慧控股股东能增持股权增持,不能增持的话要延长禁售期。是这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