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歌华14.95元的增发价格我们应该坚决说不
歌华有线(600037)在2015年3月7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增发预案为歌华未来的发展制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给广大的大中小投资者们吃了颗定心丸,绝对是一大利好。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发现,该预案并非完美无瑕,其中增发价格定在14.95元就是一大硬伤,本人认为这个价格不但定得过低,甚至有侵害除本次认购方以外的其他投资者的倾向。
理由有以下几点:、
1、定增价定的过低,定增认购机构的持股成本就低,三年禁售期后,抛售的愿望就会更强烈,不利于股价长期稳定向好(虽然公司口口声声称这次发行对象均为战略投资者,但其中好几家机构除了持股时间三年外,并不具备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如
新湖中宝 、丝路金砖,其明显带有财务投资的色彩);
2、定增价过低,在募集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发行股份数量就多,无疑更大程度上稀释了每股收益,对已有的投资者来说不利,试想如果把发行价提高到25元,本次就只需发行1.32亿。而现在需要发行2.2亿,实实差了9000万股,按现在的股本计算,每股收益就要稀释将近7%左右,且众所周知,在同样盈利情况下,股本越小,股价越高,而股本越大,股价越低;
3、定增价过低,还体现了与歌华长远发展愿景的矛盾,因为如果公司能长期健康发展,股价在未来能大幅提升,公司理应以更高的价格发行股份,而非以目前如此低廉的价位发行股份,只有不看好自己公司发展的管理层,才会选择贱卖自己公司的股份;
4、从法律法规方面讲,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也明确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这说明证监会早就为防范上市公司制定过低发行价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设置了底线,但这个限制也仅仅是底线而已,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应该制定既符合认购方利益,又兼顾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增发价格,而非利用规则的底线,制定过低价格,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觉得发行预案中将增发价格定得如此之低,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所幸的是,2015年4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将对此预案进行表决,其中对于增发价格的内容,是由投资者单独表决的,大股东和关联方需要回避,因此增发价格的内容是否能够通过,完全有我们投资者做主。
因此,广大投资者应该充分合理地行使手中的投票权,对过低的发行价格说不,要求董事会进一步修改预案,将增发价格制定在一个合理水平(25—30元之间)。
本人以前关于延期停牌曾发过两篇评论文章,
(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037,149337937.html;
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037,1498923864.html)
虽然当时引起一些争议,但事后证明,当时的分析和评论是正确和有力的,希望这次广大股友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增发价格议案上,同心协力,为了公司美好的未来,也为了我们自己美好的未来,庄严地投上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