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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2015年必定属于你的!

15-04-06 22:39 4688次浏览
开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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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人满仓东方日升,开贴或许带有一定的偏见性,我尽力不使用偏激词语,以罗列事实为主要方法,讨论东方日升这个股的投资价值和预期收益。各位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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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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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红

15-06-29 15:40

0
十天内怎么看,跌成这熊样,要出货吗?
开心红

15-06-28 17:01

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
打造“新能源+金融创新+能源互联网”业务板块,构建能源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
战略升级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全资投资设立阳光联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阳光联萌”,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公司将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
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将新能源电站与互联网有机融为一体,打造出
一个全新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投资和融资生态系统。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联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注册地:上海市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许可业
务除外)、投融资信息咨询(不含股票咨询和期货咨询)、经济、商务信息咨询、
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设计、电子结算系统开
发及应用;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物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各类广告、网络工
程、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标签,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网络游戏及衍生
产品开发和出版,动漫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 
(六)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将依据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委派、招聘
等方式,组建阳光联萌的董事会及管理层。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通过对外投资设立阳光联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将加快公司打
造“新能源+金融创新+能源互联网”业务板块,构建能源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战
略升级规划的实施,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抵
抗风险的能力,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5 年我国规划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 17.80GW,且对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若按当前
光伏电站建设成本 8 元/瓦测算,光伏电站建设的资金需求约为 1424 亿人民币;
若以截止 2014 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28.05GW 计算,光伏电站可证
券化的资金需求约为 2244 亿元人民币,合计约 3668 亿人民币资金需求。此外,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新能源电站具备先天优势,再加上电价补贴支持及优秀的
电站运维公司的管理,新能源电站债权产品具备长期、安全、稳定的金融属性,
同时也具备节能、环保、抗击雾霾等的社会属性。未来“阳光联萌”互联网金融
平台的产品供给与需求,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阳光联萌”将债权对应的资产目标锁定在“新能源”板块,通过对接具有
长期稳定收益的新能源电站资产,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通道,使“阳光联萌”用户能够实现在“阳光联萌”平台上对新能源电站资产的投资;在投资存续期间,
可以自动支付用户的利息收益;投资到期后,完成与用户的债权回购交易。最终
实现新能源光伏电站与互联网金融的有机融合,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源生产和消
费、投资和融资生态系统。 
(二)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及控制措施 
互联网金融行业是近年来的新兴行业,目前还处于培育期,行业标准和监
管法规不明确,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不排除未来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法律、
法规或修改现有制度将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行政监管范围,未来监管的不确定性
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但公司会紧盯政策发展趋势,适时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在
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 
2、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于公司来说是一项新的业务,公司在如金融业务运作、
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市场开
发等方面面临一定的压力,但公司会大力加强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人才引进与建设
力度,采取股权激励方案及收入分配的方案使团队开发者与公司利益形成统一体,
重点做实风险控制体系,使该平台稳健发展。 
 3、未来市场前景存在不确定性 
互联网金融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升级规划实施的一部分,目前公司尚未进行
定量化影响分析,公司董事会决议后将按计划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此外,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也有
部分企业存在困境,公司的该项业务能否健康发展、能否为公司持续稳定地贡献
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8 日
留香岁月

15-04-18 21:01

0
斥资150亿元!中民投将在宁夏建全球最大单体光伏电站
开心红

15-04-15 11:20

0
不要怕
toutou

15-04-15 09:37

0
这消息都不封涨停?
toutou

15-04-15 09:28

0
江苏振发新能源集团150亿元光伏项目落户乌海市 

2014-07-21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7月8日,江苏振发新能源集团与乌海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8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1000MW光伏电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总投资在150亿元。项目总共分三期:一期投资30亿元建设4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及100MW光伏电站项目;其中组件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电站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正在进行选址工作。二期投资40亿元,计划建成8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建设200MW光伏电站。三期计划投资70亿元,建设700MW光伏电站。该组项目全部建成后,总投资将达到150亿元,年产值超过36亿元,利税超过5亿元人民币。同时也为乌海发展新能源、优化产业结构发挥积极的作用。
=====================
三期70亿,700MW/那么1000MW,就是100亿;
一期400MW光伏器件+100MW电站,30亿/那么200MW光伏器件,就是(30-10)/2=10亿
toutou

15-04-15 09:25

0
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签订 200MW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1000MW 光伏电站一体
  化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内蒙古
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
《关于建设乌海市 200MW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1000MW 光伏电站一体化项目投资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对方简介
  乌海市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新兴工业城市,地处黄河上游,东临鄂尔
多斯高原,南与宁夏石嘴山市隔河相望,西接阿拉善草原,北靠肥沃的河套平原,
是华北与西北的结合部,同时也是“宁蒙陕甘”经济区的结合部和沿黄经济带的
中心区域。
  根据美国宇航局 NASA 数据库气象资料统计,乌海市海勃湾区、乌达区、海
南区的太阳能总辐射为 1650~1700(千瓦时/(平方米.年),太阳光照充足,光伏
发电能源来源丰富。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概述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乌海市广阔山地、荒地、煤田开采复垦区及充足的太阳
能资源,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在乌海市投资建设 200MW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垂直一体化项目,同时拟设立电站公司,利用 3-5 年时间力争在乌海市建成
1000MW 太阳能光伏电站。
  (二)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项目的建设,配合乙方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发挥甲方
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引导作用。
  2、甲方在乌海市为乙方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用地及不低于 1000MW 的
光伏电站用地(包括但不限于荒地、山地、沙地、矿山复垦区等)。在该项目办
理相关用地手续时给予便利及用地费用优惠政策。
  3、乙方项目运作、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甲方给予乙方国家、自治区、市区
相关的最优惠政策、项目扶持政策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乙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接受政
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经营。
  5、乙方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城市建设总体
规划。
  6、乙方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
定执行。
  三、框架协议后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 若本框架协议后续顺利实施,预计将扩大公司国内光伏组件的市场份额,
完善国内光伏组件生产销售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的布局,符合公司的发
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后续对
具体合作建设项目,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相关协议(合同)的签
订仍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等决策程序。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建设乌海市 200MW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1000MW 光伏电站一体化项目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toutou

15-04-14 21:38

0
http://i.ifeng.com/news/news?aid=97915909&vt=5&ch=rj_bd_me&mid=4K2QEq
留香岁月

15-04-13 23:17

0
挖掘的还是蛮充分的,潜在催化因素还有好几个,期待爆发.
香缇卡

15-04-11 08:42

0
涨幅也不高的票,值得拥有!下周我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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