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5-032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签署互联网医院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黔西南州政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电信”)在兴义市完成签署《互联网医院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一、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的创新平台,以三甲和二甲综合医院为核心,以社区(乡镇)医院、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实体药店等便民场所为就诊点,使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成为互联网医院的自然延伸,形成以“三甲(二甲)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多层次医疗服务结构。互联网医院将是居民首诊和分诊的最佳入口,可以汇聚大量用户,将有效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设,满足基层群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互联网医院也能快速实现功能丰富化,打造集健康大数据收集、分析,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与疾病预防、网上诊疗、康复为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新“O2O”诊疗模式。 推动互联网医院在黔西南州全面落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现有诊疗模式,整合黔西南州内外的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于全州人民,从而助推医改,破解基层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难题,为黔西南人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22、互联网医院建设规划 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过搭建黔西南州医疗体系平台,初步整合黔西南州全州的医疗资源,将下沉到村级医疗服务站铺设终端,实现网络问诊的核心功能; 第二阶段增加终端铺设,并配备便携式检测设备,丰富终端医疗服务范围,推进多点执业; 第三阶段完成建设集健康大数据收集、分析,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与疾病预防、网上诊疗、康复、养老照护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与协同平台。 3、合作内容及分工 (1)黔西南州政府为项目总体牵头和组织协调,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州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互联网医院覆盖范围。主要包括: a.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对接; b.保证该平台第一阶段试运行所需要的医疗资源到位; c.根据该平台各阶段的业务需求,分批划定该平台试运营的网点并完成终端建设; (2)公司负责平台建设与运维,主要包括: a.平台建设,后期维护及升级; b.对黔西南州政府划定网点的对应医疗人员进行平台操作相关培训; c. 负责整合黔西南州内外的优质医疗资源到该平台多点执业; (3)贵州电信派专人负责进行平台建设的对接,并根据互联网医院在黔西南州的各阶段业务需求,设计网络架构并分期完成铺设工作,保证网络环境适应业务发展。 该平台在黔西南州的相应制度、具体的业务范围应由三方协商决定,并签署具体业务与项目合作协议,三方共同探索可能的商业模式。 二、签署本三方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签署和后续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医疗行业“互联网+”改造过程中探索出有效模式,是公司互联网医疗业务的重要布局和有力推进。 1、重视医疗行业本身在“互联网+”改造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司认为, 3传统行业“互联网+”改造中,互联网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具体到医疗领域,当前互联网医疗的主要从业者仍主要提供互联网医疗
信息服务,难以全面满足用户的真实需求。签署本协议,公司可全面整合黔西南州的医疗资源,互联网医院将突破现有信息服务的范畴,真正立足于传统行业,在尊重医疗行业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手段提升行业效率,切实推进医疗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2、重视新技术在互联网医疗领域中的应用。本协议所要建设的互联网医院将充分用好可穿戴和便携设备、远程医疗、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行业效率,也将扩展传统医院将业务从诊疗扩展到健康管理领域,从另一角度推进医疗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 3、重视打造开放的互联网医疗生态环境。本协议中,贵州电信将是互联网医院平台的重要合作伙伴,为平台提供网络基础,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将搭建开放的互联网医疗生态环境,从多方共赢的立场出发,吸引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积极参与,这将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风险提示 1、医疗健康大数据是全新领域。医疗服务的线上线下结合、医疗机构从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延伸、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健康服务,这些均无成熟模式可供借鉴。公司进军医疗健康大数据领域,在现有行业背景下,能否探索出可行的发展模式,仍存在较大的风险。 2、尽管公司与黔西南州政府、贵州电信等在互联网医院建设上达成了共识,并规划了合作方向与内容,然而在具体合作项目建设上仍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