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赛诺菲公司签订《非约束性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2 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法国赛诺菲
公司(Sanofi)双方 CEO 在法国图卢兹在中法两国总理见证下签署了《非约束性合作备忘
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探求在糖尿病治疗领域中的潜在合作(以下简称“合
作”)。合作可能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用于进行胰岛素、胰岛
素类似物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糖尿病疗法的开发、生产和/或商业化。
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仅仅是双方目前意向的表述,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需在《备
忘录》签署后,在合作范围内,分别对对方开展尽职调查。
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