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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台风吹来?能源局发文2015年要建17.8GW的光伏----史无前例

15-03-18 00:05 21346次浏览
牛舜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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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既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通知称2015年我国光伏建设指标为17.8GW。创历史新高。

自李首富的汉能股价神话在A股掀起一股薄膜太阳能的炒作之风后,广东榕泰,乾照光电,乐凯胶片 ,哈高科等个股都经历了一定炒作,走到今天,只有哈高科二进宫被放出后还是雄纠纠气昂昂的,其它的都怂了。

这个公告在某球已经充分被解读了,转发点光伏达人@菜园子发的资料过来供参考赚点油票。
蓝色字体是本人观点。
话说自从TGB油票制度改革以后,从以前用不完的油票一下子变成了穷光蛋,实在是有些不惯啊。

1、关于三种光伏技术路线的关系:
借用@大杨兄的比喻:与李首富的《电视论》相比,窃以为晶硅,聚光光伏,薄膜,更类似于2005年前后的电脑市场,台式机,笔记本,IPHONE(IPAD),分别对应协鑫、中环、汉能,感觉更有乐趣。

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应用需要三个基本因素:转化效率、平价上网和存储,目前三条技术路线都已具备,大家争论最大的在于光电转化率,因为其不仅是技术指标,而且很大程度上决定这光伏利用的经济指标。但产品最重要的还是成本,转化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它有一个最佳性价比,关键是度电成本。

自能源局发这个文之后,光伏的炒作恐怕要从薄膜CIGS的一权独秀向三条路线全面开花了。尽管IPHONE(IPAD)现在已经统治了世界,但是我还是要用笔记本来发这个贴,还有添置升级一台台式机的打算,这一切并不矛盾。本人持有哈高科,仍然看好。广东榕泰有人告诉我打电话问过董秘说要增资CIGS项目,会出公告,真假自己电话核实。乾坤光电的技术高精尖,也不晓得除了高大上的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还有那些客户。除了用于薄膜外,砷化镓用于聚光光伏还是很不错的。向日葵 只能观看了,其它的分布式光伏龙头爱康科技,还有中环股份,隆基股份 ,航天机电等一堆是不是会跑出新的龙头?

2、CIGS的发展是否受到原材料的制约呢?
CIGS的主要制造原材料是铜、铟、镓、硒,这四种原材料的最大产地均在中国,铟资源储量居世界首位,保有储量为13014吨。全球预估铟储量约5万吨,其中可开采的占50%。由于未发现独立铟矿,工业通过提纯方法生产金属铟的回收率约为50-60%,其中,90%来自铅锌冶炼厂的副产物。至于铟的短缺,个人认为不是大问题,一方面铟的储量会随着锌矿的发现而增加,高价也可能鼓励冶炼厂增加铟的生产;另一方面从技术角度而言,铟的供应只是提取和精炼多少的问题,更何况现在回收技术也日渐提升。在国外运行的锌冶炼厂中,仅15%在精炼过程中提取铟,并且这其中仅有25%的含铟锌的精矿被运往锌冶炼厂。Malcolm Harrower五年前就宣称,市场对于铟短期供应紧缩敏感,但全球性铟短缺不会发生。

东财股吧的散户都漫天飞的叫嚣着要扼住首富的咽喉——铟,恐怕这个愿望要落空了。

3、目前CIGS生产工艺是共蒸发和溅射都有,不知道各自有啥差异?
本人也是技术小白,现有资料中引用如下:CIGS薄膜电池的制备过程中CIGS吸收层的制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文献报道的制备技术有多种,包括蒸发法、溅射后硒化法、电沉积法、丝网印刷法、微粒沉积法分子束外延法等。目前已经用于生产并且制备出高效率电池的方法是共蒸发法和溅射后硒化法。在实验室制备小面积的CIGS器件时,共蒸发法制备的薄膜质量明显好于其它方法。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高转化效率的CIGS薄膜采用的是三步共蒸发工艺制备的。但由于蒸发对设备要求严格,蒸发过程中各元素沉积速度不易控制,所以大面积生产时均匀性不是很好,而溅射后硒化法首先通过溅射工艺制备CIG预制层,再进行硒化处理。因此预制层的成分比较容易控制,但难点在硒化工艺的掌握。溅射工艺易于精确控制薄膜中各元素的化学计量比,膜的厚度和成分分布均匀,且对设备要求不高,目前已经成为产业化的首选工艺。汉能并购的Solibro和MiaSole虽然都是铜铟镓硒技术,但前者采用的是共蒸发法,偏重于刚性;后者采用的是溅射法,偏重于柔性。

4、关于光伏电站的收益率
光伏电站成为类似于房地产经营,建设期一次性投入,后续通过售电和租赁实现每年稳定的现金流回报。目前测算光伏电站的内部收益率多在10~15%之间。如京津冀III 类资源区电站,年光照1500 小时、标杆电价1 元/千瓦时,自有资金30%等条件下,IRR约为12%。如不考虑地方政府的额外补贴,地面电站的平均净利率、ROE 和IRR均高于分布式电站。分布式暂时没有直接接触,一般也在10%左右,据说融资成本控制好的电站收益也能在12%左右。如果太阳能电站完全依赖贷款,那么光伏电站盈利模式类似于银行的存贷息差,但目前,爱康所谓的无限杠杆,尚难以实操。

5、集中式和分布式电站哪个更有前途?
我国的光伏终端市场主要分为两大类,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中大型地面电站主要建在西部光照条件充足地区,充分利用戈壁、荒漠等土地资源建设大型地面电站,通过接入电网向外输出电量;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建在东部、中部等用电量较大地区,依附建筑物表面建设的小型光伏电站,一般为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也可以通过并网实现外送。与大型地面电站相比,分布式发电的优势主要在于就地消纳,减少远距离输电的损耗;电补贴需求少,有利于补贴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现阶段,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要靠增速,尽管未来的能源体系中,太阳能利用将会以分布式为主,但初始阶段,限于国内屋顶资源牵涉主体众多,商业模式等条件尚不成熟,大力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成为首选,这也是政府能够快速推进的方式,政策到位就开干,半年完工。自2014年开始政府着力推动分布式,2015年再次明确重点推广分布式光伏(对于分布式给予7GW的设下限不设上限的目标)。借用首富一句话:光伏天然适合分布式,未来属于移动能源时代。

6、对于3月10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下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的看法?
光伏扶贫是两会热词,《大纲》为持续推进、完善光伏扶贫工作进展以及各地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此次重点在于配套资金补贴政策落地。《大纲》中提到,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此次光伏扶贫财税补贴主体是地方政府,未来可能考虑国开行也或者社保基金参与进来。

扶贫与光伏形影相随,多次成功助推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就发布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2002年,国家有关部委启动了“西部省区无电乡通电计划”解决西部七省区无电乡的用电问题,该项目的启动刺激了太阳能光伏市场,国内开始建设太阳能电池的封装线,抬眼能电池年产量迅速暴增。

关于风险提示:
就上半年而言,A股一众包工头的溢价已经相当可以了,对比下美股和港股相关标的,不禁让人为其着急,还是我们人多钱傻心态好。之前系列小文谈到光伏等承载能源革命重任的行业必出10倍股,阳光电源 ,隆基股份,爱康科技等均已行程过半,其后还有众多企业纷至沓来,有时间可以重温下06-07年多晶硅引领的光伏热,诸如ST天威,孚日股份安彩高科 到现在还在算旧账。在大盘已破3500,机构高呼4000点时,个股风险还是要牢记。所谓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可惜能如汉能般将自身情怀上升为新能源革命圭臬,第三次工业革命核心,中国和平崛起之关键的公司少之又少。

关于可供挖掘的彩蛋:
除了个别因为要增发或者等待业绩共振而尚未爆发的个股外,A股今年尚有两个标的可供挖掘:ST集成和桐君阁,一个是多晶老大协鑫集团打造的光伏集成平台,一个是央企节能环保集团下的光伏资产注入,你懂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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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ey333

15-03-18 13:01

0
好贴要顶!
molley333

15-03-18 12:44

0
a 股制造标的除隆基外整体偏鸡肋!
dickandtwo

15-03-18 12:07

0
广东榕泰 sh 600589 ,sh 600095
今天打电话到董事长办公室了0663-3568053
一个女的接,说CIGS项目还在实验室,地址在揭阳那边。她说了,也问了上层领导关CIGS项目的信息披露,让我关注公告。
jyp110

15-03-1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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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作休整,龙头还得涨
TheBest

15-03-18 11:14

0
300111 必然继续板板!这就是趋势!
牛舜耕

15-03-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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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连发三文扶持光伏产业,要求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能源局连续发文是因为今年光伏总装机数量完成不理想,政策意在再添一把火,冲刺年度目标。在并网通知中,能源局特别提到,电网企业要及时做好项目并网前的准备工作,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力争使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

  Solarbuzz高级分析师廉锐告诉上证报记者,文件发布时间是11月末,到年底还有一个月,能源局强调加强并网,会有一定作用,因为国家能源局的年度数据统计口径是并网量。“不过,国家电网并网接入有相应的流程,符合条件的就能并网,能源局通知只是起辅助作用”他说。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将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定为14GW,其中分布式8GW、地面6GW,然而因为种种风险因素,分布式光伏市场迟迟没有启动,地面电站因配额紧张、路条禁止交易等规定导致大规模发放时间后延。不少光伏地面电站开发商曾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今年10月前后才拿到能源局的开工路条。

  年中时,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将并网量年度增长目标定为10GW。然而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仅3.79GW,不管是10GW,还是14GW,都远低于年度目标。

  不少企业人士认为,能源局一系列红头特急文件提振行业信心,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今年装机量,进一步扶持光伏特别是分布式光伏产业。由于四季度是传统抢装期,Solarbuzz根据组件安装数据口径测算今年装机量约12GW。

  11月刚刚在纳斯达克上市敲钟的天华阳光董事长苏维利也对上证报记者说,“招商银行最近下发了光伏发电行业的信贷指导意见,说明金融机构已经加大了对光伏行业的关注。如果下一步,分布式能探索出新的商业模式,行业会迎来大发展。公司正在新建工业园区探索,在规划阶段就介入光伏设计,综合提供能源的商业模式。
牛舜耕

15-03-1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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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作为本届政府力推的新兴产业,财政补贴力度空前。可以说只要财政补贴的政策不变,投资光伏电站基本上是无风险收益稳定的产业。
牛舜耕

15-03-1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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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4日14: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各有关地方电网企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013年以来,各级电网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光伏发电的政策,不断改进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有力促进了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周期差别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大面广等原因,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光伏发电项目接网滞后问题。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建设,实现光伏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所在区域的能源派出机构,进一步督促协调有关各方做好光伏发电接网及并网运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光伏发电建设计划执行的监测和督促工作,建立按月监测调度、按季考核调整的工作机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影响计划完成的项目在符合年度指导规模管理的原则下及时进行调整。对项目遇到的在备案前或备案后开工所需的审批手续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够放在事中事后办理的不应作为事前的先决条件。 

  二、做好光伏项目发电项目并网衔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在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电网企业与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做好建设进度衔接。对今年12月底前能够完成主体工程且具备并网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及时做好项目并网前的准备工作,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力争使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对其他在建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与项目单位要做好建设计划衔接,及早确定投产并网时间,确保项目建成时能及时并网运行。 

  三、正确处理实行规模管理前的光伏发电项目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对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之前批复同意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正确处理。对2014年12月底前可完成主体工程且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核实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后,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接网并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电网企业衔接并网时间及方案,争取早日建成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但没有开展实质性建设的项目应及时清理。 

  四、继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各级电网企业要继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流程,投入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开展并网调试和竣工验收,与项目单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项目接网。继续简化并网审核的前置条件,能够通过其他政策和管理制度保障的事项,原则上不作为并网审核的前置条件。对个人在自有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电网企业应协助业主进行电气连接及并网设施的安全检查。对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内消纳的光伏发电项目,各级电网企业应明确根据《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的并网服务。 

  五、加强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监管服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及时做好发电业务许可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展并网报验,及早并网;同时要配合所在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通过对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等方式,督促电网企业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负责解释和协调光伏发电项目在接网环节及并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类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在接网和并网运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咨询或投诉(监管热线电话为12398),在相关方发生争议时可向派出机构申请协调或裁决。派出机构应及时受理有关咨询和投诉等事项,及时作出答复和处理。对国家能源局转交的涉及光伏发电并网的信访材料,应及时查清情况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4年12月16日
好鸟

15-03-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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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舜耕

15-03-18 10:30

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4日14:2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综新能[2014]991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科院电工所、鉴衡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光伏产业协会、循环经济协会,有关研究机构: 

  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利用前景广阔,积极扩大太阳能利用,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为统筹做好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太阳能“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动太阳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依据,对于扩大太阳能利用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太阳能“十三五”发展规划要体现以下要求: 

  (一)要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以及《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方针,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统筹谋划“十三五”太阳能发展。 

  (二)要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精神,适应体制改革和太阳能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太阳能利用的集中式与分布式不同特点进行谋划布局,按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建设布局、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与太阳能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太阳能在新城镇建设和旧城镇升级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县等示范区建设活动,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市(镇)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四)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对技术进步的作用。依托重点基地、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推动太阳能利用和产业发展。积极促进太阳能利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发挥好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 

  (五)要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发挥好太阳能利用方式多、覆盖地域广等特点,将太阳能利用与生态建设、城市建设、扶贫发展、农业经济、污染治理相结合,创新太阳能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方式,使太阳能利用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要创新发展机制实现发展模式新突破。结合扩大太阳能利用,探索推动分布式能源利用的新机制。在投资经营方式和能源生产供应方式方面实现突破,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储能以及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相结合的新型能源体系,开创能源利用的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省级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太阳能利用相关资源、发展需求、发展条件等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本地区太阳能利用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需要纳入全国太阳能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形成本地区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稿。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太阳能利用的主要类型,重点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具备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建设条件的地区,还应包括太阳能热发电的内容规划建议稿应包括资源条件、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等内容。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发展目标展望到2030年。 

  1、光伏发电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对光伏电站应提出建设布局,具备条件地区可提出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基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结合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提出重点应用城镇、工业园区及其应用规模,可根据需要提出新能源微电网以及光伏扶贫等专门项目,结合农村建设提出推广方式及规模。 

  2、太阳能热发电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太阳能热发电重点区域及规模、重点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技术路线和技术经济性研究等。 

  3、太阳能热利用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太阳能热利用目标、重点地区、发展模式、城镇和农村建筑应用推广方式和措施等。 

  (二)开展太阳能发展专题研究 

  有关研究机构及协会按照任务分工和根据规划编制需要,开展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专题研究,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及承担单位见附件。 

  三、进度安排 

  (一)2015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建议稿。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已有规划研究工作基础上,做好本地区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稿起草工作;各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在已有课题研究基础上,形成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单位于2015年3月底前将各地区规划建议稿和相关课题研究成果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二)2015年5月底前形成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在各地区、各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规划建议稿及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在征求电网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并与国家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后,于2015年5月底前印发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向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三)2015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送审稿。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对相关内容提出建议,于2015年6月底前将意见反馈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根据各地建议继续完善规划初稿,8月底前形成规划送审稿,按程序批准后印发实施。 

  (四)各地区完成本省(区、市)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2个月内,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本地区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将拟发布的规划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开展规划研究及各项课题研究工作过程中,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结合,重点定量化的原则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利用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认真听取专家和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统筹协调本规划与能源总体规划、能源专项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并具备可实施性。 

  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抓紧开展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国家能源局将根据进度安排,适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联系人:邢翼腾 010-68555840 010-68555050(传真) 

  邮 箱: xingyiteng@126.com 

   附件: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专题
  http://www.chinapower.com.cn/articleattachment/1277/art1277804.doc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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