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佚名 2015-03-17 15:41:30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下发了《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合格的券商和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依法从事投资顾问开展账户管理业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就业务资质、业务规范、内控管理、自律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征求意见稿规定,只要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超过10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满足相关条件的从业人员,以及满足其他法务、内控相关制度的公司均可以开展账户管理业务。这意味着目前市场上主流证券公司全部符合条件,但是部分第三方投资咨询机构或将受困于5000万准入门槛限制。
中金公司表示,对券商的利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收入来源进一步多元化,增量管理费和业绩提取费可期。二、有资管能力的券商可以借此类业务进一步扩大客户来源、提升客户粘性、提高券商账户资产留存率,并为其他增值服务提供空间。三、券商行业逐步回归定价、资管等属于券商“主场业务”的项目竞争,资管特色鲜明的中小券商或将借此实现弯道超车。而传统大中型券商,也可通过账户管理等专属增值服务,增加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有力筹码。
中金公司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著提升证券板块短期估值,有利于证券公司做实基础账户功能,提高客户粘性,更好应对牌照放开趋势下的恶性竞争环境。
截止2014年末,券商资管规模市占率前20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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