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为几个阶段。
比如无限责任公司。你欠债,公司开不下去了你就卖房还钱。
再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你欠债,公司开不下去了就宣告破产。大不了以后不买奢侈品。实在不行负责人会被债务人威胁一下。
再比如股份公司,你欠债,持有百分之一的股份,就承担百分之一的债务。
论述有点粗略,但总的来看,责任是越来越小的。
随着企业越来越大,一种新的资本结构形式诞生了,这就是财团。
我翻看了一下
百度 百科,里面的定义不怎么准确。事实上,财团是不是金融资本和大企业的结合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私人资本控制个人股份资本的形式。我举个例子;
比如一个股份公司A的百分之70的资本是社会公众股,还有百分之30的优先股在弗朗哥勋爵家族手中。这位弗朗哥勋爵自己拥有百分5的股份,他的妻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七个孙子,两个孙女分别持有其他的股份。
然后这位勋爵通过联姻以及政治上轮流坐庄的形式和另一达西亚家族组成利益联合体。作为联合体的保证,达西亚家族保证持有A公司百分之二十五的普通公众股份,并在公司运作上配合弗朗哥家族,这样,虽然A公司还有百分之50的股票在外流通,但是弗朗哥家族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就完全控制了整个公司。
并且在法律意义上不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没有法律主体上的真实所有人;对公司的完全控制,极小的法律责任;这三点就成为了财团的主要特点。
当然为达到这三点,财团的家族性也好,家族必须选举出长老会或者家主也好,派出子弟担任政治职务也好,和其他家族的交叉持股也好,开设银行保险这种集资性公司也好,都是这三点派生出的其他特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