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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17
证券代码:
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6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贾全臣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2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贾全臣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本人根据2014年6月30日公布的增持计划:本人基于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政策以及对本公司未来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2月16日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4年6月30日,贾全臣先生增持公司593,710股股票,平均价格8.25元,占公司股份总额30,197万股的0.197%。
5、2015年2月17日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2月17日,贾全臣先生增持公司3,207,738股股票,平均价格18.393元,占公司股份总额30,197万股的1.062%。
贾全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0,197万股的31.26%,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10,2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55%,本次增持公司股票3,207,7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0,197万股的1.0623%。
本次增持后,贾全臣先生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17,94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175%。
6、承诺事项
贾全臣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7、其它说明:
公司将对贾全臣先生承诺履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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