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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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等规定,经2014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于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长期应收款、预付账款予以计提坏账准备1,619,138.60元;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坏账44,972,201.14元;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损失283,255.97元;以上金额共计46,874,595.71元进行核销。同时,同意公司将确实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账面原值共计2,651,975.89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本次核销坏账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类、长期应收、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核销情况表
序号 所属科目 债务人 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拟提坏 发生时间 逾期时间
金额 账准备金额
1 0 5年以上
应收账款 印尼KFK公司 143,643.15 143,643.15 2003年
2 0 5年以上
应收账款 坦桑尼亚TANMEC公司 834,566.97 834,566.97 2003年
3 0 5年以上
应收账款 马里药厂 996,151.82 996,151.82 2002年
4 应收账款 伊布沙西玛公司 22,081.41 22,081.41 0 5年以上
2002年
5 0 5年以上
应收账款 北京宝益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49,459.37 949,459.37 2005年
6 其他应收款 斯里兰卡成尼亚公司 813,205.71 813,205.71 0 5年以上
1999年
7 其他应收款 新疆霍尔果斯公司 460,737.15 460,737.15 0 5年以上
2003年
8 其他应收款 个人欠款 187,332.05 187,332.05 0 5年以上
1999年
9 其他应收款 山东乐化公司 183,615.97 183,615.97 0 5年以上
2002年
10 其他应收款 帕兰特公司 134,318.97 134,318.97 0 5年以上
1999年
11 其他应收款 天体阁体育用品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0 5年以上
1999年
12 其他应收款 车证押金 850.00 850.00 0 5年以上
1999年
13 0 5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 四川弘盛物流 15,455.25 15,455.25 2008年
14 0 5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 大鹏证券清算组 32,039,538.53 32,039,538.53 2003年
15 0 5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懿铭实业有限公司 400,000.00 400,000.00 2003年
16 其他应收款 0 5年以上
华业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562,345.00 562,345.00 2006年
17 预付账款 154,800.00 5年以上
北京兰天大成公司 154,800.00 2008年
154,800.00
债权类合计 37,998,101.35 37,843,301.35
1,464,338.
18 长期应收款 古巴国民银行 7,321,693.01 5,857,354.41 60 3年以上
19 长期股权投资 0
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公司 1,271,545.38 1,271,545.38
1,619,138.
总合计 46,591,339.74 44,972,201.14 60
(一)核销坏账形成原因及催收情况
1、债权类: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款项情况
(1)印尼KFK公司、坦桑尼亚TANMEC公司、马里药厂、伊布沙西玛公司为公司海外销售客户,应收款余额共计1,996,443.35元,主要因双方在货物质量问题发生分歧,经公司多年来催收货款,仍未收回。由于上述客户经营情况不佳,马里药厂也已倒闭,公司认为收回款项的可能性很小;
(2)北京宝益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益恒”)为我公司销售客户,应收款余额为949,459.37元。公司与宝益恒合作销售进口的可可豆,双方因进口货物质量问题发生分歧,经多次交涉未果,遂后中止合作,在公司多次催收下,宝益恒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最终仍有949,459.37元人民币不予归还,目前该笔款项逾期时间较长,公司认为已无收回的可能;
(3)斯里兰卡成尼亚公司,应收款余额为813,205.71元。该笔款项是我公司成立前形成的债权,公司多年来催收未收回,之后该公司因斯里兰卡方经营管理不善已破产,公司通过斯里兰卡方法律途径也未收回款项,公司认为此款无法收回;
(4)新疆霍尔果斯公司,应收款余额460,737.15元。该笔款系公司成立前形成的债权,公司出资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购置土地。但因当时土地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未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同时,以上土地于2002年11月20日经国家公告收回,公司收回部分投资,此余款形成损失;
(5)山东乐化公司,应收款余额183,615.97元。2000年公司与其合作,系公司代理商,此笔款为公司代垫货款,经公司多次催收仍未收回,公司认为收回可能性很小;
(6)帕兰特公司,应收款余额134,318.97元。系公司成立前形成的债权,因该公司已注销,形成损失134,318.97元,已无法收回;
(7)天体阁体育用品公司、车证押金,应收款余额100,850元。
经公司多次催收,未收回款项,公司认为无法收回;
(8)四川弘盛物流有限公司,应收款余额为15,455.25元人民币,2008年公司与其签订货物仓储协议,该公司因保管不力,导致我公司货物丢失,双方中止合作后,欠款余额为15,455.25元。上述欠款经公司多次追讨无果,由于时间久远,公司认为上述款项已无法收回;
(9)大鹏证券清算组,应收款余额为32,039,538.53元。公司原通过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购入5000万元“
03石油债”,后大鹏证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经与大鹏证券清算组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备忘录》,公司收到“03石油债”兑付款及其利息、债权分配款共计32,755,762.77元,2013年年末,大鹏证券清算组完成了对公司的所有清偿工作。公司未被清偿的本金、利息为32,039,538.53元,该笔款项已无法收回;
(10)深圳市懿铭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余额400,000元,系2003年12月公司作为发起股东参与东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保险”)的前期筹备垫付资金,根据约定,如东安保险筹备不成立将由公司自行承担垫付资金。后来,由于东安保险设立不成功,此笔款项由公司承担,形成损失;
(11)北京华业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富通),应收款余额562,345元。系其欠付我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越洋软件)托管的固定收益。
越洋软件成立于2001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8%,华业富通持股比例为52%,注册资本为850万元人民币。2005年7月股东双方签定协议,自协议签署日起,该年度华业富通向公司支付固定收益35万元,之后每年度支付的固定收益额在前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除此之外,华业富通享有越洋软件全部收益。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由于越洋软件经营不佳,华业富通拖欠应支付给公司托管费用合计562,345元,经公司多次催款,仍未收回。2009年8月,双方股东对越洋软件清算并办理税务注销等手续,上述托管费用收回可能性很小。
2、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预付账款情况
(1)古巴贸易长期应收款项
公司与古巴政府部门下属多家公司长期保持贸易合作关系,以上公司的贸易款项均由古巴国民银行支付。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古巴方面支付能力下降,无法如期全额兑付货款,同时,古巴国民银行即将面临资产重组。公司出于降低风险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考虑,2011年5月27日,公司与古巴国民银行就部分应收古巴货款签订有关协议,涉及应收货款为1,187.48万美元,按照协议的约定,古巴方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即1,189,977.41美元)损失由公司承担,按照2014年9月的记账汇率折人民币为7,321,693.01元,截止2013年末,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累计计提80%的坏账准备(即5,857,354.41元),公司拟计提剩余20%的坏账准备(即1,464,338.60元),并拟将全部计提的坏账准备(即7,321,693.01元)予以核销。
(2)北京兰天大成公司预付款余额为154,800.00元,系公司与苏里南客户于2008年2月签订了钢结构式住房的销售合同,该客户在当年3月向我公司开具了即期信用证,公司于8月与北京兰天大成公司签订了钢结构房屋委托加工合同,并向其支付了30%的合同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154,800.00元。遂后因苏里南客户对上述货物提出苛刻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公司不得不终止向苏里南客户供货,之后公司与北京兰天大成公司协商退回预付款,但北京兰天大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备货。经公司多次催收未收回款项,且北京兰天达成公司公司已经破产,此笔款项无法收回。
3、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长期投资
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越洋软件)成立于2001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8%,北京华业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富通”)持股比例为52%,注册资本为850万元人民币。因越洋软件经营状况不佳,双方股东于2009年5月到8月对其进行了清算,并完成了税务注销手续。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投资损失,截止2014年9月,公司长期投资账面余额为1,271,545.38元,考虑到该项投资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拟对该项投资进行核销处理。
二、存货损失情况
存货损失283,255.97元,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该笔存货主要系公司成立时形成,为公司拟向国外客户发运的货物,由于国外客户提出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存货积压,由于时间久远,货物已变质、腐朽,公司拟核销该笔损失。
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情况
公司对于2006年以前形成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认真清查,经核实确认,自1999年-2006年共计形成53笔,金额为2,651,975.89元人民币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主要因供应商提供货物等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扣留质量
保证金,导致长期挂账,同时,供应商多年来也未向公司催收款项,公司认为上述53笔应付款项无需支付给供应商,拟全部转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五、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扣减拟计提的坏账准备,将合计增加利润总额1,032,837.29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对追讨欠款相关工作
公司对此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逾期的长期应收款项将账销案存,并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于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意见如下:
本次坏账核销是根据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处理原则的要求,基于审慎性考虑,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的会计账务处理,合法合规。本次核销的坏账账龄较长,已确认无法收回,不涉及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坏账核销。
八、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