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重点关注与中国航天集团合作研发石墨烯电池的中泰化学:
关于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与德州派森航天新能源电池研究院签订《石墨烯电池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17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参股公司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凯纳”)通知:厦门凯纳于2014年11月14日与德州派森航天新能源电池研究院(以下简称“德州航天电池研究院”)签订了《石墨烯电池合作协议》。德州航天电池研究院由航天科工集团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撑,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主要研发新能源电池,是航天工业总公司电源专业技术中心、化学电源物理电源研究所,是航天航空电源研究、设计、生产的专业机构。本次石墨烯电池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石墨烯电池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开发石墨烯电池,就提升电池的整体性能或某单一方面的性能开展技术合作。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从2014年11月14日到2016年11月13日。
(三)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共同开发,有共享试验数据、开发成果的权利。
2、双方共享开发成果,共享知识产权。如研发取得一定成果,产品实现销售后的技术提成、利润分成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厦门凯纳作为石墨烯制备单位,须按双方项目计划的要求,在厦门凯纳技术所能达到的条件下,研发符合项目计划要求的石墨烯供项目使用。
4、德州航天电池研究院作为石墨烯电池研发的承担单位,须按双方项目计划的要求,在德州航天电池研究院技术所能达到的条件下,研发符合项目计划要求的石墨烯电池产品。
二、风险提示
目前双方研发工作可能会遇到难以预测的困难,后续能否研发成功存在一定风险。上述双方合作研发工作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研发工作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