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 PPP)
模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股
深圳市
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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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不低于 30%,乙方或乙方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持有项目公
司的股份不高于 70%,项目合作期限不超过 30 年。双方按照所持股权比
例承担项目投融资义务,分享项目收益。
项目公司为项目的业主单位,主要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项目前期的项目可研、环评、项目用地办理等立项手续;
2、负责项目融资;
3、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包括组织设计、委托咨询机构进行编制清
单预算、管理监督项目建设施工、支付各项工程费用;
4、负责项目研发;
5、负责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管理;
6、负责项目区域内及其他授权区域的土地开发。
(三)合作各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参与管理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监督项目建设。
甲方按照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承担项目投资及分享项目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参与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承担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乙方按照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承担项目投资及分享项目收益。
(四)项目回报模式
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区域内的经营性设施的经营、商铺物业的租
售、园区物业管理以及区域(项目区域内及其他授权区域)土地开发等
获得收益。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利益,各自回收投资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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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回报。
(五)其他
1、本合作意向书旨在载明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洽谈初步达成的共识,
以促进双方进一步的商谈和一致行动,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2、经过合法合规的竞争性程序确认乙方为本项目合作伙伴后,双
方将按相关程序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