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差异化收费强化异常交易监管
为促进股指期货功能的全面健康发挥,中金所今天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抑制过度投机交易,加大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
一是在不增加市场整体交易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市场收费结构。自2015年8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手续费调整为包括交易手续费和申报费两部分,其中,将沪深300股指期货、
上证50 股指期货和
中证500 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降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三;根据客户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申报费,每笔申报费一元。会员应当根据客户申报量向客户收取。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
二是严格市场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加强市场监管。自2015年8月3日起,对从事股指期货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单个合约每日报撤单行为超过400次、每日自成交行为超过5次的,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中金所将进一步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采取电话提醒、发送监查问询函、警示函、现场调查、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防范过度投机的非理性交易,加大对包括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规避监管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这里最重要的一条是,万0.25变成万0.23+1元。
大家知道,与股票没有杠杆不同,期货的手续费是按买卖期货成交后按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费用。
期指万分之0.25的手续费大概相当于实际
保证金 成交额的万分之2.5左右。
那么,改为万分之0.23+1元,实际上手续费相当于从万分之0.23提高到了千分之1.2左右。如果撤单的话综合费用将更高。
不用做过期货,做过股票的人都会明白这个变化的意义是多么的巨大。
期指手续费的这个变化将直接带来交易成本的提高,但是对正常的套保盘来说影响微乎其微,而对利用资金优势操纵期指的异常交易以及程序化交易这类的过度投机盘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可谓戳中要害。
通过这样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股指期货过度投机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有望更好的发挥其正面本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