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160%的警告线,140%的平仓线。原来是从150%,130%上半年上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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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熊市理应提高警戒线。因为下行速度非常的快。可怖的是流动性突然消失,连续一字板,
你这十个点也不够缓冲的。
但是,警戒线拨高后,T+2 日内不补
保证金以达警戒线要求的,其实不宜执行全部仓位强制平仓,而是应部分融资仓平仓,在降低融资额后,令到保证金率满足160%即可。
问题来了:是否大部分券商内部流程中,后台编程人员编写的程序,均是T+2日内未回升到警戒线即可执行全部仓位强平,而不是T+2日内盘中再次触发强平线时强制平掉所有仓位。
这件事的核心在于,如果这个范式是标准合同的话,“强平线“这个词就极易引起歧义,观其系统的实际运行,“警戒线“亦是当作强平线来使用的,这是一种事实上的“条件强平线“。公平的合同条款,应当是T+2日内,未回升至警戒线时,执行的是部分平仓以令保证金率符合要求。
此等霸王格式合同,一告一个准。主要是里面专用术语的使用,是有歧义的。
支持征集受害人到中院进行集体诉讼,并向当地证监局投诉。
祝成功。[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