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暨复牌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07-1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
同投资设立安防运营平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为本次投资关联方,董事陈爱玲女士为傅利泉先生的配
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大
华安全运营服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统筹管理公司安全运营服务业务
在全球范围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公司主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
币,其中上市公司持股 75%,傅利泉先生持股 25%。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
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