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起,利用“远观今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案。经查,北京某文化传媒 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合作经营某省卫视股评节目《远观今盘》的过程中,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远观今盘》官方
微博 向投资者推介荐股服务,并以短信方式向付费投资者推荐股票,获取非法收入270余万元。
第六起,利用“创富锦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案。经查,北京某
信息技术 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创富锦囊”平台,提供有偿荐股服务。经初步统计,2014年12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94432人,非法获取收入约1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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