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通过《关于公司拟与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
议案》。
基于公司与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各自渠道与服务优势资源的认同,
以及在全国范围内拟合作集成业务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双方拟签署《合资经营
协议》合资设立国药控股
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
司”),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医学检验产品及综合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集约化供应及集
成服务。新公司计划与核心经营团队或其控制的公司合资设立具体运营业务的公
司(暂称“国药医检”,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国控器械与公司同
意,新公司与国药医检成立以后,国控器械与公司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积极支持
国药医检业务的发展,将国药医检打造成为体外诊断集成业务的优势平台。
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88.24万
元,其中:国控器械出资300万元,持有51%的股权;公司出资288.24万元,持有
49%的股权。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协议约定的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新公司及国药医检设立后,依据
其业务的需要会向公司采购产品或服务,因此,将会出现公司与参股公司或其控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与国控器械合资设立公司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总经理在保证公司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下办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