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简称:丰原药业,代码:
000153 )自 2015 年 7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抗癌新药人重组白细胞介素-12
药物(简称 IL-12 药物)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在《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
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抗癌新药人重组白细胞介素-12 药物
技术转让及后继合作事宜正式签订《关于白介素-12 新药技术成果转让的备忘录》。备
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向公司转让人重组白细胞介素-12 药物的科技成果,
转让价格约 5000 万元(最终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具体转让过程、价格及付款
方式,将于评估结果出来后 1 个月内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双方同意以合作的方式完成后续包括临床实验研究和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证
书的相关研究,具体内容和方式将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双方同意在合适的时候,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成立联合实验
室,共同推进相关新药研究和开发工作。
本备忘录仅为双方就上述合作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合作具体事项仍在推进中,
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该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