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众升5月21日并购重组“豁免”审查
审核进度 中介机构情况
"申请
项目" 审核类型 接收日期 补正日期 受理日期 反馈日期 "反馈回复
日期" 并购重组委会议日期 审结日期 备注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
会计师" "资产评估机构/
估值机构" "签字评估师/估值人员
"
300208 贾全臣及其一致行动人 豁免(一般) 2015-5-2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锡亮
吴丹"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熊建刚
王忠" 无 无 无 无
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证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合并分立)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审核,由证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委审议。
要进入豁免通道,并购方案需要同时满足“好人、好事、好中介”三个标准。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并购重组方案要进入“豁免/快速”通道,除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及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均为A类外,还需要遵循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重组项目属于国家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九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二是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三是不构成借壳上市。
要进入豁免通道,并购方案需要同时满足“好人、好事、好中介”三个标准。
要进入“豁免/快速”通道,除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及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均为A类。
还有人要说证监会要查恒顺么?周一能上车就是万幸,就算不是大动作,至少说明恒顺一切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