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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 作者:电力处 编辑:万键 日期:2015-04-30 点击率:33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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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电力改革、运行、能源供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部署。国家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连维良主持会议。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省能源局总工程师徐光伟、副巡视员卓军及省直有关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有关处室、省内有关重点电力企业在贵州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改委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发改委、省能源局随即召开我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拟定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推进计划和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了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减排。
《方案》提出了改革要坚持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和科学监管的五个基本原则。
《方案》提出,近期我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