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个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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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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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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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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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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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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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照片”栏中插入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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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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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2)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3)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4)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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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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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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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兄弟姐妹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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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我只能说智商是硬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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