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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海联讯IPO造假处罚太轻!!!

14-11-07 14:06 2163次浏览
阿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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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造假上市处罚太轻!当年安然造假两个董事长被判无期徒刑,董事长还是小布什的朋友。证监会对海联讯公司罚款782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罚款千万,8年证券市场禁入,算什么?造假捞了多少亿只罚千万,太不成比例了!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罚是不是说明国家在鼓励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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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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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2012

14-11-0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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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会起诉中信及荣智健 为4500股民讨19亿赔偿 

这才叫保护中小投资者!
鼠胆龙心

14-11-07 19:12

1
退市是对股民的惩罚,不是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惩罚。

应该是:按照当前价进行私有化,上市公司资金不够,则(按照责任认定)用大小非的资产强制进行清偿。

————————
当然,这只能是想像而已。(但直接简单的退市,对2级市场参与者太不公平了。卖假货的要退钱,而不是商场关门就可以的)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两五零

14-11-07 19:04

0
符合退市条件,应该直接退市,然后由大股东直接赔偿股民损失,同时以诈骗罪让造假者坐牢
ptcba

14-11-07 18:53

0
而且 今天跌的也不多啊
阿朱

14-11-07 18:33

0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的剧情屡屡上演,对待各类恶性造假事件没有严刑峻法而是轻轻处罚草草了事,实在令人痛恨!
从国际惯例来讲,上市公司造假性质是相当恶劣的,一旦发现,轻则处以巨额罚款,重则直接破产摘牌。当事人也都会受到刑罚处罚。
阿朱

14-11-07 14:06

0
海联讯接连造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会上表示,2013年3月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调查,2014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阶段,根据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和禁入决定,经初步调查,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等两项行为。

  调查初步认定,海联讯涉嫌骗取发行核准。为了达到报送目的,在申请文件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其中,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海联讯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 1429万元、11320万元和11456万元。另外,2010年、2011年上半年,公司分别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4份、6份,虚增营收1426万元、1335万元。

  而在信息披露违法方面,邓舸表示,海联讯在发行上市后,以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方式,来掩盖其IPO阶段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其中,2011年底、2012年1季度末、2012年年中、2012年3季末,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3307万元、10817万元、11784万元、10813万元。2011年虚构合同15份,虚增营收3796万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披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822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张锋处以117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合计1203万元;对主要责任人邢文彪、杨德广每人每项行为罚款60万元;对孔彪等2人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对其他12名责任人罚款25-3万元不等,对张锋、邢文彪、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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