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电子: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3日开市起复牌。
近期公共传媒连续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现就相关问题予以澄清。
媒体报道发生后,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紧急部署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因刊登关于媒体信息的澄清公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
2、2014年4月1日上午,公司高管在国信证券组织的机构投资者交流电话会议上,就相关媒体对公司的质疑做出了回应;
3、2014年4月1日下午,公司邀请法定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等媒体召开了新闻沟通会,公司首次公开了速递易后台、协议原件、网点分布数据等,还原事实,并邀请媒体对“速递易”网点实地调研,上述媒体就获悉信息签署了保密承诺书;
4、2014年4月2日,由于公司澄清整理工作尚在继续,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已于2014年4月2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5、2014年4月2日下午,公司在
国金证券组织的机构投资者电话公开交流会上,介绍了速递易进展情况;
6、公司相关澄清公告内容刊登于2014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媒体报道及公司澄清情况
近期有关传媒连续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针对公司以下问题提出了质疑。
问1:传闻公司最近一年高级管理人员减持11次之多,频频套现。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经公司核实,公司2012年至今无高管减持公司股票,最近一年内除公司监事郝敬霞女士2次减持公司股票外,无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公司股票,郝敬霞女士的减持行为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
问2:媒体报道公司截至2013年底速递易网点数量不超过600个,与公司2013年报披露数据存在差异,质疑公司涉嫌严重夸大“速递易”网点数量,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严重滞后。
对公司网点数量的质疑不属实,回复如下:
媒体测算网点数量所依据的速递易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单台速递易设备价格与事实不符。一方面、2013年末系“速递易”设备布放高峰期,设备在网点布放后还需要经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才符合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并且,速递易设备运输到现场布放后也需要经过上述阶段再与供应商结算入账。因此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并未包含全部速递易布放设备。另一方面,其所依据的“速递易”单套或单网点设备价格亦不准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署2,356个速递易设备网点的布放协议,并已完成1,362个网点的设备布放(实际布放速递易设备1,524套)。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邀请相关媒体现场调研,见证“速递易”业务合同、后台运维数据状况,也邀请投资者和媒体进行实地调研。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严重滞后的澄清:
媒体理解的募投项目资金的投入滞后是由于公司财务结算及款项支付滞后造成的,公司速递易项目的布放速递易设备(套)数实际上已基本完成。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正在办理项目结项手续。
问3: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虚增设备预算”的嫌疑。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公司本次配股资金项目的“速递易”设备由主控制柜、一定数量副柜、监控设备、支付设备以及相关配件等构成,此外设备安装费用亦将计入固定资产。“速递易”设备主控柜及副柜等各部件均存在不同型号,具体网点的设备选择、增减系根据布放空间、用户使用率、快递业务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且,提供后期各项增值业务,需要相应加装互动液晶屏、便民支付设备等配件。
综上,本次配股资金项目的前端网点建设及设备投资金额系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后审慎做出的测算,媒体质疑公司本次配股项目“虚增设备预算”不实。
问4:“速递易”业务进入壁垒较低,与物业签订的系非排他性协议,电商、快递公司、第三方公司均已涉足,竞争风险较大,公司竞争优势存疑。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速递易”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融合和延伸,是公司未来进入社区金融服务业的战略规划的重要部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金融设备及服务行业深耕细作,构建了金融自助、安防及服务外包业务的完整业务体系,就从事社区金融业务而言,具备了其他对手难以比拟的基础和优势。本项目前端硬件产品源于公司开创并经营十余年的电子回单系统,已累计销售数万套,分布于近两万个银行营业网点,经过了长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运行和使用,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与检验。
公司已形成了先发优势,率先作为第三方平台公司在全国二十余个大中城市的数千个网点布放设备(除少数网点外,95%的网点是排他方式)以及逾千万个快件投递运营,运营体系和商业模式的建立为大规模推广奠定了基础。无论是电商巨头、快递企业,还是第三方公司,任何一家该项业务的市场参与主体均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构建壁垒、压制对手、形成垄断,都要经历“艰苦”而“漫长”的线下推广过程。除先发优势外,公司定位于第三方平台,与电商、快递企业相比具备开放、包容的优势,与其更多的是合作关系。合作、开放与对立、竞争并不排斥,这正是推动公司和行业的进步动力和源泉。
公司管理层在拟从事该业务之初已审慎预估了面临的竞争态势和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以“二次创业”的决心和勇气推广该项业务。在保持原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设立全资子公司我来啦、组建专业团队,专注于从事“速递易”业务,以向业主、快递及物业等各方最好的用户体验为核心,通过用户口碑交互传播,围绕“投取快件”基础功能形成用户粘性,全力以赴的“快速、超额”完成各阶段性目标,前端网点设备签约、布放和运营数量符合公司规划和预期。
问5:“速递易”由于无法解决包裹签收问题,从而增加推广难度。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公司从事的“速递易”业务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邮政总局下发的《智能快件箱》相关标准,速递易设备并不替代取件人进行快件签收,而是为投件人和取件人提供仓储寄存服务,并通过安防监控设备和信息系统对从快递业务员投放到快件箱到用户取件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如前所述,公司在市场推广方面进展顺利,前端网点推广速度已超过公司的规划和预期。
问6:媒体报道质疑公司供应商资质、规模等问题。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与前三名供应商成都启宏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宇拓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凌云通讯有限公司之间已建立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其供应的产品品质优良、质量稳定,并获得了终端银行客户的检验和认可。不能简单以“注册资本”评判和推断供应商的资质、规模和能力。供应商前三位排序发生变化与公司近年收入成本结构发生变化具有对应关系。
问7:传闻公司4名核心员工离职将影响“速递易”的发展。
以上报道不属实,回复如下:
本次昝莉萍、李功园、王坚、王涛4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正常离职,公司将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非公司核心人员,其离职对公司业务无任何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稳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速递易”业务自运行以来,市场推广快速,公司目前正按照股东大会制定的既定目标,坚定信念,上下团结一致,集中一切资源积极推进“速递易”业务的发展,目前有关该业务的一切工作均在紧张、稳步、有序地推进之中。我公司特此发布澄清公告,请投资者认清事实,审慎判断信息来源,切勿以讹传讹,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