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美日欧将
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双方磋商无果,同年7月23日,WTO成立专家组作为该案裁决机构。
26日,专家组提交了此案的最终报告。商务部披露,专家组报告认为,中国对于稀土、钨、钼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对相关出口企业施加的出口业绩和注册资本要求不符合《1994年关贸易总协定》及《中国加入议定书》的相关规定。
WTO裁定中国对于稀土出口配额的作用与保护资源无关,认为出口配额不是防止走私或出口非法开采稀土产品的必须措施,不能防止非法开采或生产稀土的国内消费,反而会对国内消费者传递刺激消费的负面信号。
但是,WTO专家组驳回了欧盟指控中国歧视外国企业诉求,报告裁决同时认可中国自然资源主权原则及资源保护政策。
中国长期以来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47%的钨储量、向国际市场供应了90%的稀土产品及80%的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