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4月11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04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04月11日15: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0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04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十一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