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正确的,按照《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约定,若上述被锁定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
事宜未经股东大会通过或未获必要的批准,则
中国玻纤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
确定不能获得所需要的批准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
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
成国际、索瑞斯特,后者将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尽快取得所需要的批准并将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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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被锁定的股份赠送给中国玻纤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中国玻纤董事会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中
国玻纤的总股本(扣除认购股份总数)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这个约定说明了送股的对象是除了前面四大股东的其他在册的股东.这个说明【 · 原创: 反对派 2014-02-25 18:52 只看该作者(-1) 】
呵呵,拥有送股权的包括大股东二股东原持有的股份,实际上有6亿多股,计算表明送股数大致是10送1.3。的理解是错误的!第二看第三季的财力报告,净利润(万元):17035.80 同比增-7.39% ,当然不知第四季度,假设和去年迟平的话,至少也得补偿4000万股,就以8000万股计算,除前四大股东持股外的股份数仅2.56亿,至少要送到每10股送到3股,很可能会多.请大家探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