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交付过户
经核查,华夏视觉、汉华易美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3月4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10296416)、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14年2月25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5007973352)。标的资产已变更登记至
远东股份名下,双方已完成了华夏视觉100%股权、汉华易美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夏视觉、汉华易美成为远东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3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106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4年3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黄厄文、谢志辉、秦弦、马文佳、王广平、张向宁、喻建军等17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71,236,736.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为100%。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夏视觉和汉华易美已经完成资产的交付与过户,相关标的资产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远东股份已经完成相关验资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合法有效。
2、后续事项
远东股份向柴继军等17名自然人发行的471,236,7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远东股份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重组事宜已经成功,就等更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