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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巨洋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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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1-10 15:23:23 字体:[ 大 中 小 ]
江苏巨洋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所编制的《江苏巨洋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巨洋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4450万元,在江苏省海门临江新区临江工业园(原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年产1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小,经处理后可以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预测表明最大落地浓度可以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综合废水排放量为1087m3/d,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化学反应去除SO42-、PO43-后,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至厂内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的污水管网内,预计对污水厂负荷的影响较小,对纳污水体长江的影响较小。
(3)本项目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声源采取综合治理,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昼夜间全部能够达标排放。
(4)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经过化学反应去除SO42-、PO43-后,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至厂内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的污水管网内,送园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拟建项目干燥、造粒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净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建设方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用隔声、设置声屏障等综合治理措施,同时在厂界种植一定宽度、一定高度的绿化带,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选址于在江苏省海门临江新区临江工业园(原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与该地区的规划要求是相适应的;
(3)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5)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6)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排放量较小,总量指标可在现有指标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江苏省海门临江新区临江工业园(原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江苏巨洋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所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5158679 传 真:85158601
联系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263号
电子邮件:ntjsh
@tom.com
联 系 人: 姜绍辉
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