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2014年0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4年2月7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核准该公司设立并下发了<领取证书》通知书。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君先生召集,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14人。会议的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购买邮轮的议案》
为了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经考察论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拟购 进意大利歌诗达邮轮公司所属“哥斯达旅行者”邮轮,主要立足于中国周边的亚洲国家开展邮轮业务。购船协议价款4368万美元。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购买邮轮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按计划拟购进意大利歌诗达邮轮公司所属“哥斯达旅行者”邮轮,现采取内保外贷方式,向
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申请金额约4000 万美元,期限3年的贷款,用于支付购船款(4368万美元)及回航和改造等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为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拟购进意大利歌诗达邮轮公司所 属“哥斯达旅行者”邮轮,开展国际邮轮业务,渤海邮轮有限公司需向中国银行海外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需要母公司给予担保,公司决定为渤海邮轮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美元 的贷款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于新建先生全权办理该项贷款担保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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