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迫于压力,证监会半夜做出
奥赛康 暂缓发行的决定。
但是今天奥赛康暂缓了,明天不会有别的康再来重演这幕闹剧吗?
解决的根本办法就是完善法制,彻底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每一个行业,方面现在都有法制的管辖。每个个人和法人都可以做违法的事情,但一旦抓到,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奥赛康的保荐机构及承销商,或者具体到承办人,都是行业的专家,这些明显被所有一般股民就能发现的问题,他们发现不了吗?
肯定不是,奥赛康老股东直接套现31.83亿。中金从上市公司赚承销费6311万,帮老股东减持承销费2亿,总承销费接近3亿。蒙过去了,买单的是基民和股民,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可以无所忌惮,因为没有法律可以管辖他们,追究他们的责任。
肖钢:买者自负的同时卖者有责
买者自负,任何人不会有一点意见。
但怎么来确认卖者的责,上市公司自己和他的经纪人--保荐机构及承销商。拿什么让他们的来承担没有负责的后果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过去很多国家部门,老子天下第一,爱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各种法律制度对他们进行约束,他们现在就老实多了。
证券市场也是一样,对他们有明确的法律约束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出路,他们才能老老实实的。但现在最低的,可以取消这次公司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