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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IPO新政存量发行与《公司法》抵触

14-01-11 22:58 1776次浏览
zhi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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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刘明涛 2012-04-10

核心提示:一旦引入存量发行,网下投资者受让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所转出的老股,可以在上市后随意卖出,与《公司法》上述规定相悖。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出炉,便引起市场各界广泛热议,其中引入存量发行的创新之举更是成为讨论的焦点。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对存量发行带来的利弊进行对比后又发现,存量发行存在与《公司法》第5章第142条相悖的情况。昨日记者就此向多位律师求证得知,存量发行的提法确实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公司法》:上市1年内不得减持

4月1日证监会发布的 《指导意见》第四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显示:

1.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2.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东选择转让老股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老股东名称及转让股份数量。

从《指导意见》不难看出,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后,上市后即可流通。不过这个条款与现行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相冲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公司法》(2005年修订)发现,其第5章第142条明确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如此一来,一旦引入存量发行,网下投资者受让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所转出的老股,可以在上市后随意卖出,与《公司法》上述规定相悖。
律师:存量发行存法律障碍

针对《指导意见》中存量股发行与《公司法》相悖离的情况,记者就此询问了多位律师。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律师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个存量发行的提法有问题,IPO期间转让,他转让的股份还是属于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而《公司法》规定这类股份1年内不能转让,那么存量发行的股份怎么能流通,这在法律上说不过去。”

记者还联系到与证监会发行处有沟通的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周浩律师认为,“在法律上,证监会正在寻求突破。如果严格按照2006年正式实施的《公司法》,那么存量发行这个提法是与法律不一致的,但是用《公司法》解释的角度来说,它会根据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的需要做一些调整,有时候用法律的形式、有时候用法规的形式,反正就是在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条件下,作一些退步,这是时有发生的,不单单存在于证监会。”

周浩律师还指出,“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在社会最后大致认可的情况下,这问题提出后,他会考虑如何换一种说法,或者从其他方面作出调整,最后在语言表述和操作空间上与法律达到一致,达到包容的状况。”

同时,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也告诉记者,“《公司法》规定上市之后不能转让,现在这个征求意见稿是上市之前进行转让,单纯从转让来看,这样的转让是不违法《公司法》的,不过受让者持有的受让股份在上市交易一年之内是不准许转让的,因为其依然属于上市前发行的股份,要受到《公司法》的锁定限制,如果上市后卖出,那就有违《公司法》。”

上海昆仑律师事务所乐立斌律师则认为,“意见稿里的老股属于上市前发行的股份,那么这个提法就与《公司法》相冲突了,因为这已经不是对上位法进行解释,或者是适当的扩大,这实际上是已经违背了上位法一个禁止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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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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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辰

14-01-13 15:03

0
没人把我们股民当人!我们更应该把自己当人,不把自己当人的人,永远你也不配当人!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为了自己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猪,大家继续行动起来 !
  
  每天多点举报,离牛市更近一点
wang119

14-01-13 14:59

0
我已经将此段文字投诉到中纪委。
养心行善

14-01-12 10:07

0
这个可以到中纪委告!
大侠客

14-01-12 09:34

0
每日经济新闻?刘明涛?2012-04-10?,2012年就提出来了,这帮人为什么不先修改公司法再搞啊,这是公然和法对着整啊
hunterasura

14-01-12 08:30

0
如违建,需取缔。
zhilove

14-01-12 07:44

0
D
zhilove

14-01-12 00:12

0
最穷的赌手

14-01-11 23:28

0
?n?n
wang119

14-01-11 23:22

1
谢谢楼主的回应!
本质上,市场是我们的,哪怕一点微薄之力,也要尽力阻止他们乱来!
老阳

14-01-11 23:21

0
公然违法?

我也去研究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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