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自然人高波合资设立上海钢联
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暂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的目的、影响、风险对策
(一)目的与影响
在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国家战略的过程中,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中,就明确提出了“扶持建设具有集聚效应和交易规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实现重点大宗商品领域的信息、定价、交易、结算功能,并完善物流、金融、信息、技术等服务。”的条文。
新设公司将建设运营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的大宗商品现货仓单交易平台。2013年4月,国家商务部就《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现货仓单可以作为商品现货市场的交易对象。
现货仓单交易平台突破了传统贸易模式在地域和空间上的限制,极大地增加贸易机会,有利于扩大贸易规模;避免传统交易中许多复杂的环节,提高了商品交易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统一制定交易规则,增强了交易的透明度。因此,现货仓单交易是有利于加快商品流通、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型交易模式。该平台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体系,是公司实施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