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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航投资”今日荣登金融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跌幅排名第一名

13-12-11 18:12 5522次浏览
than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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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航投资 ”今日荣登金融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跌幅排名第一名、中航系跌幅第一名、沪深跌幅排名第十二名!难得啊,难得。上市一年多以来,一直都没有那么显眼过,今日老孟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出一次名了。

中国军工企业的先锋是中航工业;中航工业顶上的明珠是“中航投资”;“中航投资”是“中航工业”产融结合的平台、是中国的GE、证券市场的“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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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ous

14-05-16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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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thanous

14-03-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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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首创( 600857 )(600857.SH)一纸公告,抖落出风险无数。

  据经济观察报调查,工大首创宣告兑付逾期的理财产品,实际为中航信托旗下资金池业务。业内人士担心,监管层对于此类业务的收紧让部分信托公司流动性风险已现。

  同时,工大首创的遭遇也预警数百家上市公司及其投资人——频发的理财产品风险,让热衷理财的上市公司随时可能陷入危机。

  信息披露混乱

  3月25日,工大首创公告称,公司所购买的“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造成公司目前未能收回本金和相应收益。

  在“兑付违约”的压力下,中航投资( 600705 )于3月27日晚紧急回应称,经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核实,中航信托能够按约定全额兑付工大首创上述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该信托计划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能够在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据合同约定最晚至2014年4月2日(含当日))内全额兑付信托计划受益人工大首创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至此,这次兑付危机可能是“虚晃一枪”。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此款信托计划正是监管层“反感”的资金池业务。

  经济观察报从多个渠道获悉,由中航信托发起并设立的“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到期日为今年3月19日。该计划成立于2013年3月,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工大首创累计认购1000万元。该款产品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投资方向为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产等。

  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向经济观察报提供的统计显示,天富集合资金系列信托计划是中航信旗下TOT(trust of trust)产品,从2011年开始共发行30期,每一期规模从1000万元到几个亿不等。

  在其中一款天富系列产品的推荐中,写道“将通过调研和优选,平衡不同产品间的优势,优化信托资金配置,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让产品在风险和收益中形成良性组合分散了投资风险。为保持本信托计划的稳定收益及高流动性,信托资金也可进行受益权的投资。”

  对于“天富26号”的资金去处及项目运行情况,中航信托在相关资金管理报告中描述极为简略。同时,中航信的信息披露也相当混乱。记者在其官网上仅找到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期管理报告,其中第一期链接附件空白,第二期缺失,第三期竟然先于第一期发布。同时,该产品存续期内还更换过信托经理,而联系电话也形同虚设。

  相对于操作上的乌龙,一家信托公司高管更担心,去年开始监管层收紧资金池、收紧非标业务,这样很多依靠滚动存续的资金池项目,面临无法继续的局面。“天富26号”很有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资金池危情

  上述信托公司高管对经济观察报透露,据其公司调研发现,近一半的信托公司都涉足其中,存续规模高达2000亿元,其中大半集中于几家信托公司手中,中航信托便是其中之一。

  信托资金池项目是指信托公司募集的、没有固定投向的一揽子现金,其投向为一对多模式。因为投资范围和投资期限较为灵活,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资金池业务曾风靡一时。不过因为资金投向不明确、风控不清晰,被监管层逐渐收紧。

  自2010年底开始,多家信托公司就曾大力推广资金池业务,2011年成为高峰,2011年底一度被监管层“窗口指导”叫停,但实践中,信托公司仍然在做。恒天财富曾统计,去年8月份资金池信托的存续规模为1756.5亿元,而2013年年初该类产品存续规模仅为千亿元左右。

  上述第三方机构统计发现,中航信托在去年8月就曾成立了多款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期限均在一年以内。

  为何收紧之声频频,但资金池业务仍在增长?上述信托人士透露,银监会从未直接暂停信托资金池业务,即便是处于风口浪尖的信托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信托公司业内也仅是口头通知,并未发布任何相关限制细节。“所以一些信托公司仍在小规模地做。”

  由于资金池运用的是短债长投,期限错配的原理,所以一旦信托公司出现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很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资金池的去向一直是最核心的秘密,在信息披露方面也相对最差。“这款产品不过1100万,真正的危机算不上,不过是危机的影子。”上述信托人士如此评论。

  不过,信托公司产品一旦出现风险,就会波及到投资者,尤其是上市公司们。

  自2012年12月21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允许上市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来,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就出现井喷的现象。因为上市公司对于流动资金和年报披露需求,它们多购买的理财产品很多都属于固定收益、期限在一年左右的短期理财产品。

  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已超400笔。2013年全年上市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共有2134笔,这个数字在2012年仅为244笔。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一旦陷入违约,不仅可能蒙受本金的折损,其股价也会出现波动,更为得不偿失。 经济观察报
thanous

14-03-2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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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16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4年3月25日,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857 ,以下简称“工大首创”)发布《关于购买中航信托产品有关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信托”)签订了《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

合同》(合同编号:AVICTC2012X0233),本公司购买中航信托·天

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工大首创披露的

临时公告2013-012号。

……

截止本公告日,因中航信托方面出现了到期不能对付的情况,造

成了公司未能收回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工大首创将积极与中航信托联

系核实情况,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澄清声明

针对以上公告,公司立即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相关工作人员联

系,调查、了解上述公告披露事项的真实情况,经认真核查,现澄清

如下:

根据《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

编号:AVICTC2012X0233,以下简称“《天富26号信托合同》”)约

定:(1)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13年3月

19日,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受托

人可以根据信托计划具体运行状况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2)项目受

益人之一为工大首创,其持有的信托份额为1,000万元。项目受托人

为中航信托。(3)受托人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

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划至受益人指定的利益分配账户内。

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该信托计划于2014年3月19日到期,中

航信托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该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

计划清算报告,同时对信托资产进行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

该信托计划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能够在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

据《天富26号信托合同》约定最晚至2014年4月2日(含当日))

内全额兑付信托计划受益人工大首创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未发生影

响信托计划清算或按期分配的因素。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公告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刊载网站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thanous

14-03-2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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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关注到中航信托网上发布“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信息披露”:由中航信托发起并设立的“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原到期日为2014年3月19日,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自动延期至收回全部
现金资产时为止。中航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
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的各项
事务,规范运作”。

上述信托存续期间,公司一直关注信托产品运行情况,中航信托在其网站
上披露的各期资金管理报告中载明上述信托计划报告期未发现有影响信托财产
安全的重大事项,该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

截止本公告日,因中航信托方面出现了到期不能对付的情况,造成了公司
目前未能收回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公司将积极与中航信托联系核实情况,持续
关注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thanous

14-03-2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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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契合公司“根植航空产业,深具中国
产融结合特色的
一流上市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愿景及战略
定位,明晰公司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品牌内涵和定位,因此,
将公司名称由“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
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不变。
thanous

14-01-14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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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价值成长今天卖出4千多万,一天清仓烟台冰轮,同时价值成长和诺安平衡一天清仓奥普光电。短短几天诺安系基金连续大手笔,上周五清仓诺普信、普罗药业,一次性卖出的资金都在5000W左右,为何?工行旗下的诺安系大比例回收现金是为了什么呢?和工行代销的中诚信托30亿本金无法偿付即将到期是否有关呢?其实他也有难言之隐
fortune

13-12-2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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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05 走势确实垃圾,大小非在减持。。。
thanous

13-12-1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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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上海、广东等地的国资整合成为资本市场最为吸引人的话题之一。不过,从上周上市公司接待调研的情况来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上市公司的整合似乎更加受到机构投资者的关注。

根据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接待调研信息,中航系成员成飞集成中航精机都接待了机构投资者的调研。其中,中航精机在12月9日公告称,中航工业拟将18家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以推动下属企业机电业务专业化整合的进程,此次拟托管企业主要产品为空气管理系统, 防护救生系统,防/除冰系统,空降空投系统等航空机电产品。

随后的12月10日和11日,中航精机迎来了今年以来的第一次调研。这两拨机构调研的主要内容都围绕18家公司托管和中航系整合而展开。而在9日,中航系另一家公司成飞集成也接待了机构调研,调研的主题也涉及中航工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定位等问题。

有资料显示,中航工业旗下上市公司总数达26家,其中包含20家A股上市公司和3家港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约2000亿元,资产证券化率近52%。如此庞大的资产和上市公司群体,其整合思路当然受到多方关注。证券时报网
thanous

13-12-1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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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 近日,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银监会表示,此次意见稿的修订将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作为出发点,适当扩大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丰富完善监管规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银监会近期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修订并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入、监管和规范经营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但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实践深入,《办法》已不能完全满足行业深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精神,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对《办法》做出修改完善。近日,银监会在全面总结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经验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在深入总结金融租赁公司近几年发展实践经验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体基调,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作为出发点,着重处理好科学发展与风险监管的关系,坚持按以下五个原则做好《办法》修订工作:一是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二是立足行业发展实际,适当扩大业务范围;三是引入分类颁牌制度,业务范围与经营管理水平挂钩;四是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建立自我救助制度安排;五是丰富完善监管规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在基本体例和部分内容上与原《办法》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重点对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将主要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二是扩大业务范围,放宽股东存款业务的条件,拓宽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对象范围,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办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等升级业务;四是强化股东风险责任意识,要求发起人出具书面承诺,更好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五是丰富完善经营规则和审慎监管要求,强调融资租赁权属管理和价值评估,加强租赁物管理与未担保余值管理等,同时完善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集中度等方面的审慎监管要求;六是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设立子公司,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纵向深耕特定行业,提升专业化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四、在落实“金十条”政策精神方面,《办法》有哪些举措?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政策精神,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准入条件进行了相应修改,以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包括民营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股东类型和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办法》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境内制造企业、境外融资租赁公司、其他境内法人机构以及其他境外金融机构等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二是取消了主要出资人出资占比50%以上的规定,同时考虑到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开展、风险管控以及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规定发起人中应该至少包括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制造企业或境外融资租赁公司,且其出资占比不低于30%,以利于发挥其在金融业务管理和租赁物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在放宽发起人准入条件的同时,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增强公司风险防控的内生动力。

  五、《办法》如何体现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原则?

  答:为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后的健康发展,《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应当在金融租赁公司章程中约定,在金融租赁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相关条款主要是为督促机构加强自我救助手段和恢复经营能力的努力,有利于将风险控制在公司内部,防止风险外溢,更好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六、业务范围的扩大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银监会深入研究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现状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修订完善《办法》,以适应公司深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金融租赁公司增加融资来源、调整资产结构以及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放宽非银行股东存款的条件,最低期限降低为3个月,同时将“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修改为“转让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对象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二是为拓宽资金运用途径,促进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平衡,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三是为满足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及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的需要,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四是为促进公司提高专业化经营及管理水平,支持飞机船舶等领域业务发展,增加了设立子公司的相关条款。

  七、《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区分为基本业务和升级业务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按照分类管理、分类颁牌原则,《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区分为基本业务和升级业务,其中基本业务主要是指与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密切相关的业务,如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保证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等;升级业务主要是指经营状况较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单独申请开办的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等。实行分类管理,能够为经营管理较为优秀的公司创造更广的发展空间,形成引导公司科学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行业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八、《办法》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科学平稳发展、走专业化道路方面做出哪些规定?

  答:《办法》在总结借鉴国内外融资租赁行业良好经验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对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作出丰富完善,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实、做专、做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在经营规则方面,立足融资租赁的本质特征,全面加强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办法》加强融资租赁权属管理、价值评估、租赁物未担保余值的估值管理和限额管理等,对加强租赁物管理、购置租赁物的前提条件和风险限额等做出具体规定,要求持续监测租赁物价值对租赁债权的风险覆盖水平,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以规范公司发展和防范经营风险。《办法》强化资本管理,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系统全面的资本管理框架;完善集中度监管,增加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监管指标和相关要求;对金融租赁公司与其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监管要求做出特殊安排;增加单一股东关联度监管指标,对股东关联交易加强监督管理。
thanous

13-12-1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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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期货公司尝试弯道超车


  主动合并增资

  提要

  在期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中小型期货公司依靠常规办法做大做强显然已不现实,只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提供差异化服务,才能实现“弯道超车”。

  依靠铺设网点寻求规模效益的策略正逐渐被各金融机构舍弃,期货公司也不例外。尤其是“个头”较小的期货公司,依靠传统路子做大做强显然已不是明智的选择,如何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实现“弯道超车”已经成为紧迫的问题。就在中航期货与江南期货吸收合并工作推进之时,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中航期货董事长周宝义。

  主动合并增资谋求差异化发展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同一主体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对于中航期货与江南期货的吸收合并,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执行“一参一控”的合规举措。

  事实却并非这样。“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中有规定,同一主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的股权而控股、参股期货公司的,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大股东因控股券商而获得期货公司股权的可以享受“豁免”。“中航期货和江南期货的控制股东都是中航投资(行情 股吧 买卖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投资),中航期货由中航投资直接控股,而江南期货由中航投资控股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66.67%的股权进行控股,不存在违反‘一参一控’要求的问题。两家期货公司的吸收合并完全是主动行为。”周宝义解释称。

  “吸收合并后,两家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行业内排名将由130—140名提升至35—40名的水平。”周宝义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合并是控股股东中航投资根据期货行业发展现状、未来趋势及两家期货公司实际情况,主动做出的战略决策,希望提升期货业务在中航投资平台中的比重,路径就是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通过产融结合与业务协同突破期货板块业务的发展瓶颈。

  “两家期货公司合并后,中航投资旗下的期货板块将形成合力。”周宝义介绍说,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新中航期货的实际控制人,是拥有60万员工、近30家上市公司的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旗下有数百家各类企业,涉及航空制造全产业链和物流、贸易、健康、商业等多领域。如何为这些企业提供从原材料(行情 专区)采购,到生产、销售等多环节的风险识别、计量、规避及风险管理方案是新中航期货的重要职责。

  发挥业务协同优势

  “中航期货的控股股东中航投资还控股或管理着中航信托、中航证券、中航租赁、中航财务公司、中航安盟保险(行情 专区)及中国航空产业基金,与这些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进行协同是中航期货的优势。”周宝义说,未来除了对产融结合进行深耕外,还会重点对业务协同进行布局并力争取得突破。

  随着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期货公司盈利能力不见好转,收缩规模、裁撤营业部已经被一些期货公司纳入成本收缩战略。

  谈及未来对营业部增撤的想法,周宝义表示,期货公司营业部对场地、人员都有一定要求,公司对网点的铺设是很慎重的。“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航证券将是新中航期货的股东方之一,证券营业部与期货营业部重合的仅有五家,期货公司的员工可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发IB业务,将业务拓展到中航证券营业部所在的城市,扩大服务半径,提升市场开发能力。”

  吸收合并给中航期货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之一便是使其有能力申请创新业务牌照。“期货作为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应该给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服务,不能只把目光放在交易上。新中航期货将积极推进投资咨询、风险管理子公司及资产管理牌照的申请工作。”周宝义称。

  据介绍,在中航期货每周一次的业务培训上,租赁、证券、保险等业务介绍及培训已经成为重要内容。“我们正在探讨怎样使研发与业务更加匹配,并尝试使研发队伍和一线业务人员建立直接合作,将研发人员分别派入经纪、投资、业务协同等部门,将来风险管理子公司牌照获批后,研发人员能够为每个部门直接服务,改变传统的大、全、空的业务运作模式,向小、精、快、活业务模式转型,直接面对客户诉求。”周宝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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